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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起来,影子很长。

“捡,走,跟我。”男孩一手拽着布,一手拽着拴住宋捡的那根绳,回身朝狼嗥叫。大部队开始移动了,他们和狼群仍旧在最后面。

这一次走得很辛苦,比上一次迁移累多了。男孩不习惯站姿,以前就是自己一个人,想怎么走怎么走,反正狼群会跟着自己。可宋捡太笨,自己必须空出手或牙齿来牵他,不仅笨,宋捡还弄出一个帐篷和多余的衣服。

四肢着地的姿势不再够用,两只手要使用起来,仿佛是一股力量趋势他,必须把腰抬起,挺直,必须用两条腿来走路,从爬,到站。

因为宋捡和帐篷的出现,男孩不得不站起来,像一个人那样,去活动。

宋捡走得比较慢,以前吃不上什么好东西,体力差。可是和小狼哥在一起,反而吃肉吃最多。吃肉多了,身上有劲儿,肉是好东西。

可手上的物资对他来说还是太沉了,宋捡总想停下来休息。每次脚步稍慢,脖子上的绳就被抻动,抻着他不得不迈步子。

“小狼哥你慢点儿。”他总是求,“我看不见……我眼睛不好。”

“走,快。”男孩根本不理会,看不见,眼睛不好,都不是理由。流民营地在移动,狼群紧紧跟随,如果宋捡慢了,没有人会等着他。狼群为了等他,会陷入危险。

一匹合格的头狼,绝对不会让狼群付出生命代价,男孩把麻绳在小拳头上绕了一圈,用力地拉着宋捡往前。

可是这一次的迁移很不顺利,张牧带领大家循着蓝色信号弹的方向走,几小时后确实发现了一处地下掩体。但这个掩体太小,只能容纳一半人,里面还有十几具尸体。

尸体已经化为白骨,穿的是移动基地里的标准军装、军靴,身边还有枪和氧气面罩。

面罩里的氧气已经排空,但枪拿回去修一修还可以用,是机枪。没人知道他们为什么死在这里,每一具的颈椎骨上都挂着一条金属链。

金属链的底端是一块长方形金属牌,烙着一串凹下去的数字。张牧知道这叫狗牌,那串数字是他们的编号。

他们应该都是哨兵,近几十年向导的觉醒率断崖式下跌,几万个觉醒者里才有一个,是很珍贵的资源。向导不会被放弃,可移动基地永远不缺哨兵,有几十万名。

没有时间哀悼,张牧立刻带领营地转移,前往下一个发出蓝色信号的方向。

可他们还没走到目的地,风沙简直要吃人,吹得走不动。天色全暗,狼群开始躁动不安,种种迹象表明,他们的速度太慢了,已经被狂风暴赶上,处于风暴边缘。

好在第二个地下掩体够用,张牧和副手们举着枪命令大家排队,如果没有人站出来维持秩序,绝对会一拥而上,谁也别想活到明天。出于对枪的惧怕,流民按照顺序排队,带着行李和家畜走下台阶,都在不自觉加快速度。

风越来越大了,宋捡完全听不到别人说话,眼前是一片黑。“小狼哥,到咱们了吗?”

男孩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等,捡,乖。”

“能不能……快一点?我怕。”宋捡脚底生疼,真不敢相信自己这一路走下来了。他长期被爸妈关在帐篷里,不怎么走路,以前两条腿站一站就累。

现在竟然能走这么远。他还以为自己长大一定是个瘸子呢,没想到自己的腿竟然是健康的。

等到所有人都下去才轮到狼群,明明是白天,可天色是墨黑的,能见度不足两米。张牧打着探照灯来找他们,说话的声音完全被风声压过,已经听不见了。他只能拽,拽着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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