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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和。林易其实比付与初大6岁,两人并不是亲兄弟。以前在老家时他们是邻居,但因为从小就关系亲密,付与初便一直喊他哥哥。可惜的是,在林易十五岁那年因为某些原因辍学,当时的他只身前往首都,做着各种零零散散的工作勉强维持生活,也没有再回去。那时候只有付妈妈和小初时常会打来电话关心他,所以他也很放心不下这个弟弟,他知道付与初两岁的时候,他爸爸就以外出务工为由,抛下他和他妈妈,刚开始两年还会寄回生活费,后来就杳无音讯了,付与初母亲付忆如是村里唯一一所学校的老师,一直过得非常清贫。

在林易离家三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接到付与初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地告诉自己,妈妈查出了恶性肿瘤。林易当即便赶回了老家。为了医治母亲的病,付与初已经花光了家里微薄的积蓄以及全校师生的捐款,但还远远不够,当时只有十八岁的林易没有犹豫便将自己在外拼搏了三年,省吃俭用存下来的三万块钱都拿给了付妈妈治疗,可就算这样,付忆如还是没撑过那个冬天。

林易到现在都还记得,在那个寒风刺骨的深夜,年仅12岁的少年一个人蹲在医院的角落里无声哭泣。最后还强忍着巨大的悲恸和自己说,他会去找工作,一定会把钱还给自己。哪怕自己说了好几次不需要。

林易在外面摸爬滚打了几年,知道这个年龄进入社会有多么艰辛,他不想付与初成为第二个自己。

或许是上天眷顾,林易回首都不久后,就听付与初说有一位之前来过村里给他们捐款修建学校的好心阿姨愿意资助他到外面更好的学校上学,但是他不能要对方多余的钱,所以会从每个月的生活里拿出一半还给自己,如果拿了助学金奖学金也是第一时间转给自己。

付与初就这样还了将近五年,终于还清了这三万块钱。中间无论林易说了多少次,他还是固执地要还钱给自己,并且还说,在最灰暗的那些日子,自己愿意义无反顾地拿出所有,这份情是比金钱珍贵一万倍的东西,他不想给它贴上价码。

也是从那之后,林易完全把付与初当作了自己的家人。

“抱歉,刚搬了新住处,没收拾好,不然就让你去我那里住几天,顺便带你到处玩玩。”

付与初听完连忙摇头:“没关系,在学校也一样,正好你不是一直说想来我们学校看看吗。”

“是,B大是多少人做梦都不敢想的学校,可惜,我这辈子和这样的学府是没有缘分了,能沾到我们小初的光来逛逛,我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付与初被夸得有些难为情,只好低头笑笑,然后拉着林易走进学校。

“那待会带你去我们宿舍看看。”

“好啊。”

“对了,哥,你上次说你新搬的住处,是和别人合租吗?”

“嗯,毕竟这地方寸土寸金,合租划算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付与初觉得林易说这句话时,脸颊有些红。

“你要是缺钱,一定要告诉我。”

“我缺什么钱,我看我过得比你好多了,你关心我倒不如关心一下自己,怎么来这么好的大学上学还穿着我两年前给你买的球鞋?!被别的同学看不起怎么办!”

“还能穿有什么关系。”付与初看着发白的球鞋似乎不觉得有什么,“别人才不会关心你穿什么。”

“你啊。”林易摸了摸付与初的脑袋,语气里的满是宠溺,“待会我带你去买几套衣服鞋子。”

“真的不用。”付与初摇头,“外面太贵了,我自己网上买。”

林易知道,付与初话是这么说,但十有八九不会买,看样子自己待会只能强行把人拖去商场了。

“小初,这几年你有回过老家吗?”

“没有。”付与初小声道。那里,早就没有值得自己留恋的东西了。如果硬要说有,就只有那段不为人知的往事,可惜,那个人早已忘记了。

两人就这样时而叙旧,时而欣赏校园的景色,偶尔还停下来给林易拍个游客打卡照,每次对方都会兴冲冲地拿过手机不知道把照片发给了谁。看林易现在的状态这么好,付与初也开心了不少。

“给谁发消息,这么认真?”付与初揶揄他,“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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