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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秦风爱而不得的感情,柳明清整个生活打乱,最终在一次外出时遭遇交通事故。

醒来后,柳明清发现自己居然成了那本玛丽苏小说里跟他同名同姓的绝美Omega主角受!

小说里,秦风第一次出场是在A大校庆时,他作为商业大佬被邀请参加A大百年校庆,但是最后却误进入教学楼里。

最后,主角受将迷路的秦风领到礼堂里,从此秦风便对这个善良的Omega念念不忘。

柳明清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到教学楼里,照着小说里的剧情走下去,只不过,他会回应秦风的感情,阻止后面的悲剧。

在透支完所有体力之前,柳明清终于到达教学楼里。

支持着腿大喘了几口气,他平复了激动的心情,准备以最好的状态去相遇他所爱的人。

在教学楼里溜达了几圈,除了看他看直了眼的同学,柳明清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疑似秦风的男人。

直到第十遍走完教学楼,他抬着酸涩的双腿,生无可恋地看着前方,不得不想到一个可能:“他会不会已经错过了秦风?”

小说里,主角受上楼时正好遇见了下楼的秦风,然后主角受热情地领着秦风去礼堂。

这是一场作者精心设计,分毫不差的相遇。多一秒,少一秒都会错过。

柳明清坐在台阶上,又一次拒绝了上前帮忙的alpha后,丧气地想:他错过了秦风。

此时,礼堂里的表演接近尾声,随着最后一场表演落幕,校长上台致辞。

秦风端坐在贵宾席上,淡然地听着演讲,神情严肃地好像不是在参加庆典而是在听什么行业大会。

他刚才迷了路,幸好助理是A大毕业的学生,很快将他带到了目的地。

这一次,他一是应学校邀请参加校庆,二是帮远在M国的大哥关照一下许久未见面的侄子。

致辞结束,全场起立鼓掌。

秦风在学生堆里一眼就发现了自己那个引人注目的侄子。

“你来干什么?”秦天郎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五叔。

秦风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封:“给。”

秦天郎看到淡蓝色的信封,眉头皱得更厉害了,冷笑:“老头写的?呵,既然当初选择丢下儿子出国搞什么劳什子研究,现在干嘛要假惺惺地每天寄信给我?我不要。”

他愤怒地打掉秦风手里的信,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秦风抿着嘴弯下腰,将落在地上的信封捡起来,伸手拍了拍信封上沾染的灰尘。

一旁的助理看到后,忍不住抱怨:“boss,那小屁孩也太不识抬举了。您为了将送这封信,推掉好几个重要会议参加这劳什子校庆,专程来见他一面。他不收信就算了,居然还把信打掉!”

秦风淡淡看了助理一眼,年轻的助理瞬间哑了声音,闭上嘴巴,心里却还是愤愤不平。

“拿好。”秦风将信封递给助理。

助理收好信封,随后看着要离开的boss连忙问:“boss,你要去哪里?”

秦风随口回答:“卫生间。”

走进铺满大理石的卫生间,站在占据正面墙的镜子前,秦风看着镜子里因为连日熬夜脸色疲惫的脸庞,抿着嘴不说话。

明明是作为第五子,秦风无法像大哥那样为了科研洒脱离开,或者大姐二姐那样肆意潇洒,四哥更是为了艺术每天不见人影,秦家的重担完全压在他身上。没人问他到底累不累。

回想昨天大哥联系自己时,他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内心十分快乐,因为有人想到了自己。但是谁知道一通电话只不过五分钟,大哥话里只是拜托自己关照儿子,半个字没有提及关心自己。

秦风对这样的生活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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