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带回主宅家里。
难不成是打算正式谈恋爱?
助理好奇归好奇,嘴上很严实,没跟任何人提。他准备衣服的时候多了个心眼儿,挑的颜色都是黑白灰,和顾明淮穿衣风格很像,看上去宛如情侣装,为他们的同居生活添点乐趣。
然而容与看到后表示:“这颜色太单调了,我喜欢红的。”
顾明淮就又打电话让助理换。
助理接到电话着实愣了,顾总素来不喜欢红色这种明丽的颜色,此举为谁不言而喻。
以对方喜好为先,这妥妥是上心了啊!
顾总能恋爱他真是太高兴了!就指望甜蜜的春风能融化那座冰山,好让他们这些在顾总身边办事的别一整天战战兢兢,生怕被冻死。
助理完全不知道,他心目中不可撼动的冰山总裁,是怎么被容与作得生无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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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淮觉得,小鱼儿有了腿,迟早是要回归野外,适应人类社会,一直待在他家算什么事。
容与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不仅不离开,还一定要顾明淮陪他睡。
他睡相极差。大魔王从前那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没人敢上他的榻。曾有一任神使不怕死地爬床勾引他,直接被容与毙命当场,理由是弄脏了他的床榻。
那张千金难求的床榻也被扔了。
容与生性霸道,以前每张床都巨大无比,他在上面怎么翻滚都可以。现今换了这张小床,他也毫无觉悟,每晚都会翻来覆去,把顾明淮挤得无处容身,最终只能认命地当他抱枕。
每天醒来都会发现自己被一只八爪鱼缠在身上,胳膊还沦为怀里那人的枕头。容与又爱睡懒觉,起床气又大,顾明淮胳膊被枕酸了都不敢动弹,无奈到近乎纵容。
他也不知着了什么魔,拿容与总是毫无办法。
终于某天醒来看见容与把腿横在他腰上时,顾明淮忍无可忍。他告诉容与要独立,人类五六岁的幼崽都不会和爸爸妈妈一起睡,明天开始分房。
容与立刻就害怕得抱紧他,楚楚可怜道:“可是我缺水会死的。我现在又不会走路,不能自己去泳池。万一我们分开睡,我半夜缺水喊你,你在隔壁房间睡熟了听不到,第二天醒来,你就只能看到一具干尸,说不定还是死在爬向你房门求救的路上。”
顾明淮:“……”
这个假设太过惊悚凄惨,顾明淮想了想还是妥协,等小鱼儿学会走路再说。
可走路这事这条蠢鱼他妈的就是学不会。
即便有顾明淮搀扶,容与也能花式上演平地摔。当他第一百次“不慎”跌倒在顾明淮怀里时,顾明淮已经麻木:“小鱼儿,你现在这种行为叫碰瓷你知道吗?再不认真我不会陪你浪费时间。”他在家也是要处理公务的。
那么明显的故意崴脚,当他是傻子吗?
容与垂眼低落道:“我知道,是我太笨了,总是学不会,让你嫌弃。”
血玉镯:……你个霸王花装什么白莲花!
顾明淮语气一缓:“我不是这个意思。”
容与高兴抬头:“那你还会继续陪我练的对吗?”
顾明淮:“……对。”总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顾明淮扶他起来继续走:“我已经在家里陪你一个星期,明天就要回公司,今天必须学会走路,不学会不许停。”
“你明天就要出门了?”容与担忧,“那我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呢?”
“我会给你一部手机,吃饭自己点,外卖自己拿。”顾明淮淡淡道,“别跟我说这你也不会。”
之前点外卖抢他手机抢得可熟练。
“可是一个人在家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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