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孩子。这很让人窒息,连手里的饼都不香了。
此后皆是闲话。一路从山寨到山脚,走了歇歇了走,足足花了两个时辰。子时早过,四野阒然,连虫鸣都尽,夜色正是浓时,天空里无星无月,道上不见半点灯火,一片苍茫。
“大姐头,咱们在此歇片刻吧?镇子还得走上一阵。等到了,我带你去投宿,镇上有家客栈和山寨关系不错。”刀疤少年边擦汗边说。
闻灯拢了拢披风,按紧刀柄,点头说好。
谁都没看见,沉沉天幕之中,有数只鹰飞过。
这里有座凉亭,两人坐去里面。刀疤少年拨了拨灯笼里的蜡烛,让烛光烧得更亮些,然后把散落在附近的树枝收集起来,点成火堆。闻灯拿出一张炕炕馍,对半分开,递给刀疤少年一半。
他们把水袋放在火边烤着,有一搭没一搭说话醒神,赫见一队人马高举火把行近,为首之人高呼:
“小姐!”
“果真是小姐!少爷,找到小姐了!”
人声马声沸腾,闻灯一惊,手上的馍掉到地上。不用问,这些人铁定是来找闻书洛的。
凉亭被这群人围住。
一辆马车驶到凉亭入口,走下一个贵公子打扮的人。他疾步入亭内,冲闻灯唤了“小妹”,待看清他披风之下穿的是什么,瞪眼惊道:“小妹你为何这般打扮?”
紧跟着目光来到闻灯对面的刀疤少年身上,一把抽出腰间佩剑,冷冷道:“敢辱我妹妹,你想死?”
“有话好好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闻灯急急起身,转而冲刀疤少年狂使眼色,“刀疤你先走,谢谢你送我下山!”
来者是闻书洛的二哥闻清云。
大抵是这具身体的缘故,闻灯对他有种发自内心的的亲近感。他模仿着记忆中闻书洛的习惯,好说歹说劝住了闻清云,放走刀疤少年。而他,则被闻清云拎鸡似的拎上马车。
这马车外表看起来不过寻常,内里却极奢华,香炉里燃着凝神的佛手柑香,脚底铺着轻软的羊绒毯,车壁上以夜明珠做灯烛,将降香木罗汉榻和矮几照得柔亮,上上下下所充斥的,都是钱的味道。闻灯第一次直观地见识到了闻家的富贵。
不过给他欣赏的时间不多。他前脚进来,侍女后脚就将一套崭新的衣裙送到跟前,请他换上。
——闻清云看不惯自家妹妹穿一身破烂喜服。
侍女仔细拉上屏风,退出马车。
闻灯脱掉喜服,换上这身新衣。有闻书洛的记忆在,古代女子的衣衫,穿起来并不费劲。但他不想费力气梳发髻,拿根系带扎了个高马尾便算了事。
“好了吗?”
少顷,闻清云敲门。
“好了。”闻灯清咳一声说道,将屏风收起。
闻清云登上马车。他为闻灯准备的衣衫,和自身所穿,皆是浅金色,前襟袖摆上,则以颜色更淡的金线为绣;腰间挂玉,剑上悬铃,贵气而不俗气。
闻灯和这满身富贵的便宜哥哥隔着一张小几对坐。
便宜哥哥推了盘糕点到闻灯面前,但面上仍带怒容:“长大了真是了不得,竟学会了出走。把你这几日的经历,一字不漏地说给我听。”
闻清云也不过二十七八岁,比穿越前的闻灯大不了多少,故而闻灯并不怵他,挑挑拣拣,把闻书洛逃走后的事说了一遍。当他说到乌龙寨时,闻清云一拳捶向小几,险险将它捶烂,“事情就是我想的那样!这乌龙寨,我明日就带人去端了!”
“乌龙寨已经被妖兽灭了,只剩老弱病残了。”闻灯小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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