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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忘记你啊,”芬克斯恶劣地笑着,“反光大脑袋我是向忘也忘不了。”

“眉毛也没有的家伙不许笑话我!”

“我这天生的!哪像你!”

“bulabula……”

糜稽总觉得自己不该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两人从形象说到以前做过的蠢事,互相揭短的架势,让围观人士都听不下去了。

糜稽喝掉酒杯里最后一点酒液,抓起自己交换到的食物袋子,朝老板示意一下便离开了。

后来过去一个月,糜稽再次出现在酒馆的时候,看着眼前满是修补痕迹的酒馆,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哈,跟芬克斯打架来着,就说不能喝那么急。”老板看着有些心虚,“还好他不怎么回来,不然我这店就不用开了。”

“幸好我走得早,不然就被卷进去了。”

“也是,你倒是运气不错。”老板豪气地,“说起来,看着也不像是普通人啊。”

糜稽不置可否地笑笑,将这次的猎物放到吧台上。

“咱们认识也有段时间了,有兴趣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好啊。糜稽。”

“多伦。”老板拿出一瓶酒,推到糜稽面前,“这个给你,可不许给别人就你自己喝。”

“突然这么大方啊。”糜稽有些惊讶。

“我什么时候不大方了,你小子!”多伦不满地哼了声,“我看你合眼缘,不然哪那么照顾你。”

糜稽被逗笑了:“多谢多伦大叔照顾!”

“喊什么大叔,我年纪是大了点,但你该喊完老哥!”

“行,多伦老哥。”

“这才像样。”多伦扬起下巴,颇有些得意洋洋的样子。

这次糜稽跟多伦聊了很多,两人相对而坐,多伦又拿出瓶酒出来两人分着,甚至很奢侈地准备了下酒菜,让糜稽受宠若惊。

“你知道芬克斯是谁吗?”

“他有什么特别的身份吗?”

多伦端起酒杯在面前晃了晃,神秘兮兮地:“幻影旅团。”

糜稽微微瞪大眼睛。

“知道就好。”多伦笑了笑,喝掉一大口酒,“芬克斯以前住在这,那时候我才刚把店开开。想想也是怀念啊,那时候的芬克斯也跟你差不多大。”

多伦伸手在糜稽头上比了比:“嗯,应该比你高点儿。那时候他也是,跑出去猎杀魔兽,然后到我这换东西。他最开始那技术,哎呦!”多伦抿起嘴,光是看着多伦的表情就能猜到当时芬克斯的技术有多惨不忍睹了。

“哎,我看到你啊,就像又看到芬克斯小时候一样,哈哈哈,就是比他多了对眉毛哈哈哈!”

“小糜稽,你未来打算走什么路呢?”

第14章

一整年,365天。对糜稽来说时间过得很快,浪着浪着就过去了。大概没哪个人来了流星街能过得他这么没心没肺了吧。

因为不确定伊尔迷什么时候会来,糜稽前一天特地睡得很早,这天早起等着。

然而这天就算糜稽不打算早起也得早起了,远远从镇子的方向传来的骚动声足以把糜稽唤醒了。要是在家,糜稽可以睡死到伊尔迷敲门都听不到,但是在外面,尤其是流星街这种地方,糜稽的睡眠变得非常浅,一点风吹草动就能把他弄醒。

糜稽本身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只是一直以来理性都足以压制它们。他看着镇子那边突然多出的一大群人,以及那些人骚动不已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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