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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求饶的准备,完全任凭处置的不辩白:“你心里既然定了,我是谁,不要紧了……”轻轻的,他不知对谁说。

“妈了个巴子!”这时候,结巴反倒不结巴了,他外号炸天响,不是没有道理,眼前闪过一道刺眼的亮晃晃,“我弄死你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他挥刀,向夜莺的头上砍去。

第17章 不渝

阿三扑过来,来不及了,刀比他更快。

滴答……滴滴答……

一行血,山径上蜿蜒的小河,洇湿夜莺颤抖的睫毛,冰凉地滑过鼻翼,沁唇角,滴落蓝衫上。

“阿……阿哥……”结巴抽刀,哗啦,山洪一样,夜莺的眼前一片血光。

“阿哥!”老六冲上来,摁住余夜升鲜血淋漓的手掌心,“你这是做什么!为了他!你值得吗?!”

“值!”黄豆大的汗珠滚满头,余夜升脸色苍白,可眼神还是那副领头人的样。

他推开老六,朝夜莺伸手,都不会走路了,夜莺傻愣愣的,脚踩棉花,秉着一股本能蹒跚到余夜升身边。他用双手把住余夜升,摁在血口子上,可黏糊糊的热,怎么止都止不住,余夜升揪他颤栗的手,往指缝里一扣,把人拽到身后,用半边膀子护着,“就凭他是我的人!”

结巴又悔又恼,站在原地跺脚,恶鬼讨命那么瞪夜莺:“阿哥啊!你是被这个小贱人灌了什么迷汤了呀!”

夜莺攥着的手冰冷,那是余夜升失血后的反应,可手指又紧牵,有劲的,一根缠着一根,像长在一起,分不开,恍惚着,他仿佛听见余夜升,不许别人用那种轻贱称呼讲他。

“他要是女子,随了我,也该有个名分,你一日喊我大哥,眼里就得容他!”余夜升于堂屋中环顾,汗湿了他的黑发,连睫毛上也缀了水光,奈是无情都有情了,“更何况,段岚峰要是他的哥,还能让他在馆子里讨生活?!人都死了,还能灵魂出窍,去给他通风报信?”

仔细一推敲,确实说不通。

余夜升在夜莺搀扶下,拾起地上沾血的小刀,往桌上猛得一立:“这件事到底为此。以后,我不想听到你们任何人刁难他!”眼眶酸胀,夜莺忍泪,哆嗦两瓣唇,极小声的,用只有余夜升能听见的口型,喊了他,“哥……”

三日后,日本人的汽车如约而至,提早一小时,是来接余夜升的。

夜莺仔细包扎好余夜升的伤口,为他更衣。还是一身黑色的长衫,外罩对襟暗花的大绸马褂,头发用司丹康打理到脑后,露出清爽的额头,鞋子换了皮鞋,配衣服挑的黑色,夜莺对镜站在余夜升身后,将他衣服上的每一道皱褶都掸平、拉直。

他也换了一身新衣,白色的,鲜得好像是沾了露汁的水仙,余夜升笑他:“你又不出客,怎么也打扮起来。”

夜莺的目光从余夜升双肩滑过,一点点望进镜子里:“升爷,你瞧,你一身黑,我一身白,我们可般配?”他说般配,眼里存着缠绵,这些天夜莺无事总这样看余夜升,便是不说话,也满屋子春情。

掌心结了痂,偶尔还疼,但余下的都是痒,他与他多情的眼在一面镜中相会:“怎么,还想同我做夫妻?”可惜是不能如愿的,余夜升在外头替大先生养了几房“姨太”,她们也没有婚书,却可以堂而皇之地与他做人前夫妻,喊他做先生。

但夜莺不能,即便他和他才有同床共枕,颠鸾倒凤的快活,那也只是一笔风流。

他有自知之明,突兀垂下眼,断了如丝情波:“我一介男儿身,能在升爷跟前伺候一场就是福分了,不敢奢望。”

这种卑微的认命,无声向他托付一片赤忱,是芳心暗许,便要在得失磋磨中战战兢兢,怕他不要,又怕他收了扔弃,几乎虔诚,几乎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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