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袁灼是勇士,单从他觉得温瑾做饭好吃这一点上,他就是值得徐家上下敬佩的勇士。
他并不知道温瑾背地里在忙活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城里好像变了风向,他忙着打点他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地盘,邵旸查得严管得宽,城西风声紧,难免有人来城东抢地盘,几家稍大一点的场子都应付不来,一连几日,总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请他帮忙。
事业起色,好运气拦都拦不住,袁灼春风得意,小狗尾巴翘得老高,整天蹲在温瑾面前扒拉着手指头算他又拿了多少保护费,离他心心念念的大床还有几块床板。
短短一周的时日,城东有头有脸的店面都跟袁灼有了联系,袁灼走在街上,总会听见此起彼伏的“袁哥”。
只是事业辉煌就意味着加班加点,袁灼手底下没那么多人手,场子一多看不过来,连他自己都得亲自上阵。
他连着泡了三天夜场,被跳钢管舞的小Omega熏了一身甜呼呼的牛奶味,温瑾是闻不出来这种味道的,可架不住他自己心虚,愣是找个澡堂子冲了俩小时的澡,又顶着一脑袋水珠跑回了店里,成功在夏末秋初得了感冒。
袁灼活那么大,只受过伤,没生过病,压根不知道该吃什么药,而且兴许是因为最近几天累大了,他这感冒没那么容易好。
可病归病,事业归事业,眼见着差一点点就能买大床,袁灼很敬业的带病上岗,继续猫在乌烟瘴气的场子里,等着同行茬架找事。
不过,这一晚,他没等到同行,反倒等到了便衣出行的邵旸。
邵旸私底下的衣品很好,深灰色的短款风衣是才上过时装周的好牌子,他坐去袁灼对面,轻车熟路的到了两杯酒,一杯给自己,一杯给袁灼,态度友好,目光谦和,要不知情的旁人看去,只当他是在猎艳搭讪。
夜场里或多或少会洒一些刺激神经的东西,邵旸的信息素很特殊,他的信息素不是一个确切的味道,更像是两种东西混合在一起。
涩苦,醇香,浓烈,像烟草和烈酒相互杂糅,又像是泡过威士忌的雪茄,独一无二,直入魂魄,每一个细枝末节的气味分子都透着典雅的贵气。
“别紧张,我今天休息,不是公务。
咱们喝一杯?”
情敌的信息素比自己好闻怎么办?
一般人可能会吃醋,愤怒,嫉妒,但袁灼没有。
——因为他感冒了,他闻不到。
袁灼无动于衷的搓了搓鼻涕,特意用搓鼻涕的那只手把酒杯退了回去,很是成功的让邵旸面上有了一丝裂痕,
“不了,一会老婆送饭,喝了吃不下。”
14
袁灼话音落地,邵旸脸上的裂痕越来越大。
袁灼对此嗤之以鼻,他才懒得跟邵旸这种老婆都没有的人计较,只能在深夜自己抱自己的单身汉哪能懂得老婆爱心夜宵的美味之处。
他潇潇洒洒的握着手机起身离开,射灯的追光映亮了他的背影,他点开温瑾给他发的语音消息,换上一副憨态可掬的狗狗专业笑容,美滋滋的照着温瑾的指示奔向了门口。
——他完全没有看到邵旸下意识绷着颈子抖了三抖的动作,也没有看到邵旸看向他的目光里夹进去一丝悲天悯人的同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出征沙场的壮士往往不会全部战死,但吃温瑾做得饭的壮士一定会一去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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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温瑾的厨艺,邵旸是领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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