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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时染又找到了我。

这家伙真是无处不在。

他问我为什么不去看看。

我说没兴趣。

他说我身上的这件羽绒服都是四年的款式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觉得还是很体面的。

沾严昱承的光,我有很多和他同款的衣服,穿好几年也不会烂,再加上我这几年个子没有大变化,所以还在穿以前的衣服。

竟然已经落伍了吗?

我想我应该置办一套新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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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楚时染诱惑着走进店里,晕晕乎乎换上一套很风骚的衣服。

羊绒衫,长风衣和牛津鞋,我对着镜子扯了扯带玫瑰刺绣的衬衫衣领,觉得这套衣服太……呃…花里胡哨了。

我以前跟着严昱承,一直穿最基础的款式,很少搞这些花样。

楚时染却在我的脖子上系了一条格纹围巾,站在我面前系了很久,久到我都觉得他在趁机占便宜了才松开。我转身去看穿衣镜,看到了镜子里的最终效果,讽刺的话咽了回去。

原来杂志上那种看似随意的围巾系法都是这样静心设计的,真费劲。

楚时染说如果他在街上看到我,一定会对我吹口哨的。

我觉得,就算楚时染不是个富家子弟,去当导购员也绝对能大有作为。

等我换回衣服,楚时染已经把帐结了,我不愿意,他只说我们不要在店里拉扯,等到了美国我再买些东西给他就扯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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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落地,新买的衣服毫无用武之地,因为我们正赶上一场大雪,航班延误了十二个小时。

一行人乘车匆匆赶到宿舍,我因为旅途的疲惫和时差,一进屋就倒头睡了个昏天暗地,醒来发现了两件倒霉催的事情。

我感冒了,头痛欲裂。

室友是楚时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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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想想,也许那场重感冒就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让我在宿舍好好待着,不要乱跑。

可惜我那时完全没领情,裹着一件巨大的羽绒服,顶着一个通红的鼻头,翘掉了同学的聚餐,一个人往经济系的宿舍跑。

我这样乱转当然是找不到严昱承的,我在呼啸的冷风中瑟瑟发抖,手脚冷得跟冰块似的,怀疑自己感冒药吃多了,把脑子吃坏了。

是我决定要分开的,为什么又是我先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呢?

别这么沉不住气,我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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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我在走廊遇到了一个正在写生的美术生,碰巧,他的画纸被风卷起,我下意识伸手帮他抓住了。

“感谢上帝!”他大舒一口气,“纸胶被雪弄湿了,我却根本没有察觉到。”

我把画还给他,夸他画得很不错,然后就要离开,他却非要请我喝一杯咖啡。

我们在咖啡厅谈了些有的没的,他叫尼克,一个拥有金棕色卷发和湛蓝色眼睛的小伙子。

他说我给了他很多灵感,希望我能去给他做模特。

我还是不太能适应西方直接热烈的说话方式,他将我夸得天花乱坠,仿佛我不去给他当模特的话,他就悲伤绝望到要死去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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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室很乱,暖气开得很大,尼克让我脱去衣服,背对着他,跪坐在一大块红色丝绒布上。

一开始我有些不自然,但我能看到尼克的眼睛里只有艺术,于是渐渐就放开了。

白天的时间被游学课程瓜分得支零破碎,晚上我会去给尼克做模特,画室很安静,只有他调色洗笔的声音,我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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