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作者:顺颂商祺
文案:
分手后他记住了我的生日,师生年下
施岷这辈子的疏离和无情,都给了不知疲倦追了他一年的学生。
方珉这辈子的热情和耐心,都给了不会亲口说爱他的老师。
在一起七年后,他们分手了。
*
方岷x施岷,小镇学生x英语老师,野心勃勃小狼狗攻x清冷隐忍病秧子受。
师生年下/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
第1章
“施老师!我考上了!”
方岷站在我的办公桌面前,带着笑和期待朝我喊。虽然我没抬头,但我知道,这时候氤氲过水汽的一双眼一定亮得让人心动。
可我又不能心动。
于是继续给毕业班写评语,拿平时不常用的蓝色钢笔。不知道为什么,这钢笔按道理出水顺畅得很,现在写起字来却一顿一顿的。
年轻学生完全没有自觉无趣,保持那个姿势,久到我忍不住开口,才挪了下脚。
我说,方岷同学,在A校好好打拼,老师祝你前程似锦。
我一点也不担心他的将来。毕竟,努力聪明又目标明确的人,走到哪里大概都不会被埋没,更别提A校是一所资源多么优质的重点大学。
我只担心,他的目标成了一种执念,到最后,反倒让旌旗成了绊绳。
就好像他追我这件事一样。
说来很惭愧,我被这个小鬼头追了一整年。
——一个突然落进小镇的、衬衫穿得一丝不苟的老师,大概对他这样的少年人很有吸引力。也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方岷老爱往我办公室跑,尽拿些他会做的单词或语法题来问我。
一开始,我只当是少年心性,没个常态,谁知后来愈演愈烈,他开始每天给我做饭带饭。
高三对一个学生太关键了,我很怕青春期的感情波动会影响到他的学习,失恋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更是很大的打击。
我思考不出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让他死心。
有天月朗风清,他撒娇着让老师送他回家,我应了。
我不明来由想起那句用滥的“今夜月色很美”,甚至打心底觉得,方岷配得上这份暧昧和浪漫。大概是风太凉或是月光太亮吧,我应该是被晃得神志不清。
总之,我竟然在只有一盏灯的巷子里停住了,朝前面的男孩说:“等你考上重点大学,我就答应你。”
如果要从我来柳镇中学教书的经历中选出印象最深的画面Top10,那天的路灯和飞虫大约会排前三——我当然知道夏日趋光的虫子没什么稀奇的,只是灯下有个旋转跳跃的人。
方岷先是怔了一下,欲言又止,似乎想向我确认刚刚的话。又似不敢确认一般,只是轻轻弯起了嘴角,然后弧度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咧开嘴,抱着灯柱跳了好几圈。
他朝长长的影子喊,施老师,我一定会考上的。
少年人的欢喜来得莫名而热烈,恨不得把一秒分成十份,把一瞬当作一生。只是一生里的太多秒不好捱,指望这样的爱,还不如指望镇口那些流浪猫狗的忠诚。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