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萎的爬山虎密密地遮掩着墙体,鼓楼里的歌声都被嬉闹声盖过了。一个穿布鞋的男生爬起身,草沾在外套上,怎么都扯不掉。
这天之所以分外热闹,倒不是此次香港回归的围读主题有多符合口味,而是因为,刘柳的神秘女友,终于要慕名而来了。
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连沈拙清也只听其人、未见其面。大家爱听故事,但也没什么窥私欲,那位青梅姓甚名谁都一概不知。但家属主动来观摩就不一样了,孙干明摩拳擦掌准备了好几首长诗,还特意穿上顶青春的白毛衣。
“嫂子来又不是你对象来,你拾掇这么帅做什么?”沈拙清打趣道。
“什么嫂子,是弟妹!”孙干明拿摩斯把头发往后抓了抓,臭美了一会儿,“咱作为兄弟,当然得给二刘撑场面!欸你赶紧换一身,长这么好看都不显摆,当502没人啦!”
最后,沈拙清只能穿着薄薄的裤子,坐在草地上冻得瑟瑟发抖,默默腹诽孙干明。
嗒、嗒、嗒——
皮鞋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还没抬头,就已经看到一双皓白的脚腕。牛仔喇叭九分裤衬着腿又长又直,脚上一双圆头皮鞋,踩在草地上带来一阵清风。
啧啧啧,美人的打扮都是相似的,这鞋怎么这么——
孙干明正想着到底该叫弟妹还是嫂子。算了,给二刘个面子,叫嫂子吧。他缓缓抬起头,摆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微笑。
“嫂——我艹?!”
孙干明的视线刚触碰到来人的脸,就跟被踩了尾巴似的跳起来,连裤子上的草渣都顾不上管,直接在原地又跳又跺脚。
“缪斯?!你怎么来了!”
“你发神经啊?”刘柳一脸茫然看着炸毛的孙干明,把方寻怡揽到身后。
正在围读顺便想涮一顿刘柳的众人面面相觑,只有见过方寻怡的沈拙清露出恍然的神色。怕不是遇上修罗场了。
沈拙清站起来,把正激动上头的孙干明按下,朝其他人说:“咱要不今天先到这儿?”
一行人了然,自觉地拍拍草渣,拿起书走了。
孙干明鼓着一张脸,看起来一点就着。
“刘——柳——”孙干明咬牙切齿地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们,你对象是她呢!”
“我怎么知道你们认识她啊?”
“缪斯和李师兄一个系的你不知道?”
“地科系又不是只有一个女生,我怎么知道你们说的是哪个?”
孙干明被噎得一时无话,但那股邪气还没下去,提高嗓门喊道:“舞会那天她是我舞伴你不知道吗!你还跟个穿白衣服的女孩聊天来着!”
“舞会那天我有事没去啊......哦你说排练啊?排练那会就是跟我对象聊天,聊完我就走了啊......”
“舞会那会她不是红衣服吗?”孙干明面露惊色,一时无话,脑子里转了好一会才想明白,只能继续埋怨刘柳,“你藏得那么深干什么!早说不就没那么多事儿了!”
沈拙清觉得舍友这大嗓门非把体育场的人都招来不可,只好在中间比了个“停”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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