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段话时,那个被书山题海鞭策得垂垂老矣的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
及时行乐吗?让生命超越世间尘俗吗?沈拙清想起母亲。
二十年前,她是位京剧演员,而她的丈夫,是位乐师。
如今她在纺织厂里日复一日绞着线团,吊嗓的时间奉献给了灶台和病床。
她会省去早餐,饿极了就拿醋碟打一毛钱的豆浆和三毛钱的菜包,只有周末才会加餐买上一两肉。
生活的热情?反抗的意义?这些玩意儿早在那场大火中化成灰,连轮廓都找不见了。沈拙清,是他们唯一的意义。
在没被生存利刃打磨之前,振臂高呼热爱生活是可笑的,显然,这群挑灯夜谈的年轻人还没来得及意识到这一点。
他们很幸运。浑金璞玉,如切如磋,本不必太早踏入尘世。
黑夜与灵魂共振。沈拙清念完最后一个句子,合上了手中的书。
“人与他的生活之间的分离,就像演员与布景的分离,正是荒谬感。”[2]
万籁俱寂中,沈拙清平静的嗓音像琴弦震颤。
所谓自由、所谓热望,其实都抛给了鼓楼的爬山虎去消化,他只是,十分单纯地想和这群能共鸣的人分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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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被轮到的孙干明久久凝视着昏暗的灯泡,不知在想什么。直到有人轻声催促,才缓缓接道:
“为我的情人挽起曳地长裙,免得污泥偷偷地吻她裙角。”[3]
一位外语系的师兄笑道:“明哥这是思春还是爱而不得啊,说得这么卑微?”
刻意压低的笑声此起彼伏,只有薄如蝉翼的报纸随着他们的气息微微摆动。
孙干明脸刷的一下红了,却梗着脖子回道:“什么爱而不得!哪有明哥搞不定的事儿?等着!下次带给你们看!”
刘柳也笑了,剥了个瓜子扔进孙干明嘴里,意思是把嘴闭上。孙干明瞪了他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其实,我一直想搞这么个聚会。”那位师兄突然站起来,头磕到床板上,瞬间疼的龇牙咧嘴。
好好的煽情气氛直接被周围人的哄笑给打破了。
“欸你们——”师兄无奈摇了摇头,揉着脑袋笑道,“得,我本来看明哥背诗,有感而发,想给你们分享一下故事的。”
“说啊说啊!”
现成的故事没人不爱听,众人赶忙盘起腿催促着。
“我前天啊,在体育场,看到......”师兄顿了顿,狡黠地卖了个关子,“明哥买了一束花,送给一个——”
话没说完,孙干明立刻跨过盘根错节的腿,一把捂住师兄。
众人似笑非笑地看着孙干明,不知谁打趣道:“看来,还真有明哥搞不定的事儿。”
“笑啥!笑啥!笑啥!”孙干明急了,声音干脆全放出来,“你们可放过我吧,去涮二刘!他最近天天不在宿舍!还喜欢写酸诗!”
没想到刘柳大大方方点点头,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是啊,我谈恋爱了。”
???
饶是沈拙清,也惊诧地抬起头。这群刚刚脱离管控的十七八岁单身男生哪里肯放过,不依不饶的拉刘柳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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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柳费了好大劲才从三四双手中逃开,无奈说:“其实也没什么故事,我们老家在邻县,从小就一起上学。”
“没来N市之前,我们一直都关系不错,或者说,因为我的单方面坚持,走得一直很近。”
“但我知道,她应该也是有意的。我本来想.....考完跟她告白,没想到,她考上了,我复读了一年。”
“后来我就追着她,也来了N大。幸运的是还认识了你们,这里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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