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大半年来,倒是安静了很多。
他变得很忙,越来越忙。
今年年初,他和挚友联手创办了一家时尚品牌,取名华莎,现在各项工作都在初步阶段,多数项目未落在正轨,俩人天天忙得焦头烂额。
这位挚友名叫韩俊,沈琛第一次见到他时曾不自觉说出一句脏:“艹,长得真特么好看。”
那时的韩俊还是个如日中天的超级明星,清冷疏离却能肆意舞台,但运气不太好,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还差点受了牢狱之灾。
最后便被他的弟弟沈遇,阴差阳错地带来了沈氏集团。
沈琛承认,他对韩俊极有好感的确是因为他太好看,这人美的不掺杂欲望,漂亮的不忍心亵玩,叫人本能地想帮衬一把。但沈琛不是个纯颜控,他跟韩俊如此交好的真正原因,是对方的人格魅力。
在一板一眼的何萧、冷漠无情的何熠、沉默少言的沈遇面前,韩俊简直负气含灵、充满人气。
俩人在沈氏集团任职期间,工作风格、经营思路都十分合得来,最后一拍即合,华莎就此成立。
此刻沈琛已经在办公室忙了一上午,韩俊来时他还在看运营部的方案材料,见韩俊进门抬头打了个招呼,又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韩俊皱眉:“没睡好?”
沈琛揉揉眼角:“什么时候睡好过?”
韩俊瞥了他脖颈一眼,手里的资料推过去,不紧不慢聊起工作:“世界著名的调香世家,九成以上是国际高奢的御用后花园,他们只专一于自己唯一的合作方,且坚决拒绝跟其他品牌再合作。”
沈琛拨去额前碎发,努了努嘴道:“九成?”
“一成在这。”韩俊翻了翻后面的资料,展开给他看:“多次筛选后确定了三个人,都是顶尖的调香大师,其中,这个...”他指向其中一个人,重点强调道:“最厉害,也最摸不透。”
沈琛点头:“那就他了。”
韩俊挑眉笑了笑:“正有此意。”
俩人对近期的工作又做了些交接,眼看到了午餐时间,沈琛抬手看了看表,提议跟韩俊一块去食堂吃。
“不了,我回山海天。”韩俊站起来,食指擦在自己脖颈上,好心提醒他:“沈总若去食堂吃饭,这里最好遮一遮,太明显。”
沈琛抬手摸了摸,有点疼,估计是被何熠咬的。
那男人昨晚太疯,下手没轻没重的,居然破皮了。
他不是脸皮薄的人,但韩俊看好戏的表情实在太欠揍了,沈琛定了定神,还是把话题落在工作上:“你有心情八卦,不如下午把那调香师的地址发给我,我先去会会他,如果拿不下,就只能劳烦韩总色诱了。”
韩俊点点头,无所谓道:“听你的。”
答应的痛快,沈琛心里暗骂,根本就活脱脱一高岭之花。
沈琛没去食堂,本想让秘书打包一份草草解决了事,手机一翻发现有人约饭,点开头像想了半晌,终于记起来了。
对方是个律师,俩人在A.K.酒吧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沈琛觉得他西装革履的样子有点意思,就坐一起喝了杯酒,但他当时真没碰他,他喝太多酒了,喝的头昏脑涨什么兴致都没了。
他只记得那天是何熠去接的他,回来被折腾到大半夜,第二天酒醒之后,一身酸痛,后穴尚未合拢,许被仔细清理过,被窝里能闻出一股药香。
沈琛翻了下手机,就多了这么一联系方式,干巴巴的,躺通讯录里都蒙灰了,没想到今儿还真诈了一回尸。
沈琛痛快应了,把楼下茶餐厅地址发给他,对面难掩的开心,不到半小时就到了。沈琛上下打量他,衣冠楚楚,是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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