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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周雾道谢后接过笔,立马端正身子继续看着资料。

美食组的资料比奇闻趣事要少,多数是一些食物料理和餐厅的简介,但是一次节目能吃几个菜,能走几个店。

几页翻过去,差不多就没了,周雾在资料上涂涂改改,放在白熊拖鞋里的脚抽了出来,踩在白熊头上碾着。

这是他的习惯,他碾着碾着,白熊鞋子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脚在桌子底下摸索了一会,触到一个冰凉的东西。

周雾一低头,百里弃正把鞋子捡过来,然后单膝半跪,伸手过来。

百里弃低着头时,长发垂落到地面,形成水纹般蜿蜒的纹路,冷白指骨握住奶白脚面,一点点将鞋子穿上。

人,对好看的事物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周雾低着头,脸上的红色像是要滴出来番茄汁一般,想收回脚,却怎么也收不回。

等到鞋子穿上后,他才小声说了句:“谢谢……下次我自己来。”

接下来,周雾发现,今天鬼的心情格外地好,自己在家里忙前忙后,他都跟着,然后搭手帮忙。

刷牙时,弯下腰去吐水,抬头就见镜子里多了一个轮廓。泡脚时,伸手去找毛巾擦水渍,一只手就会伸过来递给他。

睡下后,那只手伸进被子勾住他的手指,周雾转身后将他扳回来,面对面躺着。

半夜起来嘘嘘时,他朦朦胧胧地掀开被子走下去,等他路过洗脸台,他又能看到自己身后跟着个黑色影子。

周雾手一抖,差点就嘘歪了,然后他就见鬼冰凉凉地手扶住小周雾。

没嘘歪。

这谁受得了呀。

……

简直像是一条大狗狗,早上坐着前往台里的地铁上,周雾这么想。

周雾突然就想到,他家以前的那只黑色土狗芝麻糊。

它通体乌黑,即使只吃剩饭剩菜也毛皮发亮。

那时周雾六七岁,刚上小学,亲戚家的狗子产了一窝,多的就送到他家来。

芝麻糊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陪伴着他。

狗子不管成年时多瘦,小时候脸都是肥的,周雾经常两只手去捏那狗脸,弄得扁扁的。

黑芝麻不耐烦了,就用前爪来扒拉自己的手。

童年并没有太多美好回忆。

但是这段回忆是周雾记忆最深刻的,因为芝麻糊陪了他整个小学。

到了初中,周雾去镇外读书,初二暑假回家的某一天,他发现,狗子不见了。

周卫国,他是不敢问的,他偷偷去问他妈,他妈别开眼,摸了摸他的头,没说话。

第二天,他发现周卫国和他兄弟喝酒时,桌上多了一锅肉,闻不出来是什么肉。

他一直以为狗走丢了,在镇上扒着一家一家去问,最后一无所获,直到上了高中,他才意识到,当初那锅肉。

他大闹了一场,但是周卫国甚至忘了这回事,将他揍了一顿。

周雾嚎啕大哭,自己最喜欢,最宝贝,最珍惜的东西,不仅被扼杀掉,甚至在对方的记忆里没有留下痕迹。

然后周雾就做了坏事。

他把周卫国最喜欢的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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