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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立马点头, 举手保证。

“我会让韩小君也跟着一起去,让他监督你。”韩凛说。

朝歌有点不好意思。

韩凛太了解他,知道如果他到现场,一定会忍不住动手帮忙, 哪怕是只用左手也要做点什么。

叫杨羽凡或者林典监督他,很容易被他策反,只有韩小君是最好的人物,他听朝歌的话,但同时也听韩凛的话,这种情况下,韩小君一定会优先考虑朝歌的健康,不许他动手帮忙。

算了。

朝歌心想,能在旁边看看也不错。

“幸好伤的是右手。”韩凛突然说。

朝歌愣了下,不明所以。

韩凛抓住朝歌没有受伤的左手,和他十指相扣,没有对这句话做出解释。

朝歌想挣开他的手,打字询问,却被韩凛抓住手阻拦。

“累了一天,快睡吧。”韩凛说。

朝歌睁着大眼看他,想得到一个答案。

韩凛假装没看见凑上前,亲亲朝歌的嘴:“明天早上吃什么,抄手饺子汤圆?”

朝歌眯眼警告。

韩凛还是没说,自接自话道:“吃汤圆吧,甜甜的。”

说完,韩凛凑上前,在朝歌额角印下一吻:“晚安,朝歌。”

说完就闭上眼,开始睡觉。

朝歌见他这样,知道自己今晚是没法得到答案,不过也可能只是韩凛无心随口一说。

朝歌想想也不再多纠结,窝进韩凛怀中休息。

第二天韩凛早起,在朝歌的指导下煮了三份汤圆。

现在的朝歌用不了右手,对这种只需要用到勺子的食物,非常喜欢,一口一个吃得满嘴香甜。

吃完饭,朝歌去喂猫,韩凛则叫上韩小君到厨房洗碗。

说是洗碗,其实韩凛是想和韩小君聊聊。

“感觉怎么样。”韩凛问。

今天的韩小君看起来蔫蔫的,没精神,他以为韩凛是问他伤怎么样,便说:“应该好些了。”

“是吗,我怎么觉得没好。”韩凛说。

韩小君顿了下,他确实感觉和昨天差不多,但是一般有人问他好些了吗,他都会习惯性地回答,好些了。

“昨天的事,朝歌和我说了。”韩凛一边洗碗,一边对韩小君说,“你很勇敢。”

从他出现在朝歌身边开始,韩凛就没对他有过好脸色,这还是韩凛第一次那么诚恳地夸奖他。

韩小君脸瞬间烧红,张嘴欲言,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是在初中的时候,开始每天晨跑的。”像是怕触碰到什么,韩凛忽然赚了话题,“不光是晨跑,我每天中午还会花时间运动,像打篮球踢足球铅球排球……总之能让我提升的运动我都会去做。”

“我在小学之前个子很矮,也比较瘦小,到初中时开着长个,一下子窜到一米七多,快一米八。加上我每天都在运动,体格越来越健硕,力量也更强劲。”

韩小君不知道韩凛突然说这个是为什么,只能在旁边清洗碗,安静地听。

“初三毕业,我考得很好,市里的学校争着要我,连临市最好的学校也希望我过去读书。”韩凛说,“那个学校比起我们这里的师资教育条件好很多,能去那里念书,相当于半只脚跨进清北,很多人包括我的老师都建议我过去读书。”

“我自己也是心动的,不是因为那里有多好,而是因为那个学校离家够远。”

韩凛手里的动作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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