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散伙饭渐入尾声,连食物飘散的热气都慢慢消散。
林安尼很明白,这世上没有谁能真正陪伴一个人走完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去去,就像那天边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
这是人生常事。
他很早就体验过,早该习惯了,不是吗?
可临到分别,林安尼终究还是舍不得。他闷头用筷子扒拉盘凉透了的剩菜,道:“你明天几点的火车?要不我翘个课送你吧。”
“别。”苟游笑吟吟道,“你这好学生都不敢喝酒了,还敢翘课?”
林安尼掀起眼皮,瞅了苟游一眼。
他说:“你这是话里有话。”
苟游耸了耸肩膀,并不否认。
林安尼低头瞥见桌边放的啤酒,这瓶是新开的,胡朋没喝两口就趴下了,所以几乎是满的。
他也不怂,把酒瓶推到自己这边,挑衅地对苟游挑了一下眉,作势就要往嘴里大口大口地灌。
苟游却皱了一下眉,立马阻止道:“别,我是开玩笑的。”
林安尼笑着拂开他的,完全不听他的,“没事。”
他顿了顿,难掩眼底的落寞,说道:“我也很久没喝酒了。这次践行酒,作为你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不喝说不过去。”
林安尼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苟游再阻止反而显得客套。
他不再劝阻,却是打说:“谁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林安尼瞪他:“之一。”
“那也不是。”苟游吊儿郎当地说道,“你苟哥的朋友遍地五湖四海。你林安尼嘛,以前算,我把你放在心尖上捧着的。可既然你都拒绝我了,你在我心里就得掉名次。”
这番理论奇葩至极,毫无逻辑。
林安尼听得眼都快直了,他目瞪口呆地竖起拇指,心里可别扭,嘴上还是说:“服。”
苟游好久没笑得那么开心了。
这酒瓶子,没一会儿,就被林安尼灌下一大半,眼见着就要见底,半路却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这程咬金不是一个,而是一群,至少有五六个人,经过林安尼撸串的小摊子,本来走得好好的,突然停下脚步来,对着林安尼和苟游指指点点。
林安尼还在对着瓶子吹,没注意到这些。
反而是苟游先发现了不对劲,看着这群人,慢慢地皱起了眉来。
围观的几个人一番嬉笑过后,推推搡搡地推出了一个代表。林安尼也察觉到了问题,注视着这群人,放下了酒瓶。
这代表是个剃成莫西干头的男学生,这发型在一一片的寸头和锅盖头,实属另类和洋气,要不是他正正经经地穿着一的校服,林安尼猜不到这是他广大的校友之一。
不过他不认识人家,人家却个个都认识他。
“莫西干头”拖长音地哟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这不是咱们的大红人,林安尼林同学吗?你今天可是在台上出尽了风头啊。怎么一回头就在这种路边摊上,吃上了呢?怎么着,也该连夜坐飞去法国吃蜗牛吧,哈哈哈……”
这代表还没笑完,他的小伙伴就非常默契地跟着笑起来,仿佛林安尼此人就是一最大的笑柄。
林安尼对这方面再迟钝,都到这份上了,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来找茬的。
不过今天的校庆过后,就会有这种无聊的人出现,这在林安尼的预料之内。他并不惊讶,也不打算理会。
但他也不继续喝酒了,而是对着苟游笑了一下,慢慢地继续吃着残羹冷炙。
“莫西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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