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只要能和挚爱的人在一起,他就拥有无限的勇气, 去面对生活中的风波和挫折。
况且同盛朗所遇到的磨难相比, 他的这些挫折如同热带风暴面前的毛毛雨,根本不值得一提。
回了家, 盛朗低头换鞋的时候,林知夏身手环住了他的腰,抬头将他吻住。
盛朗后退一步, 靠在了墙上,将开关压住。
玄关的灯灭了。
盛朗扣着林知夏的后脑,俯身加深了这个吻。
幽暗之中,两个身影融为一体,气息混乱地纠缠着。
许久,唇才分开。
盛朗双目低垂,两汪碧潭轻轻地荡漾,满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
“奶宝宝饿了?”盛朗用他高挺的鼻子蹭了蹭林知夏的鼻尖,“哥哥这儿还有好多公粮,要不要?”
“要。”林知夏哑声说着,拉着盛朗的手,把他拉进了卧室的浴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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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林知夏伏在被褥里酣睡,被落在肩头的吻唤醒。
林知夏揉着惺忪的眼,看着站在床边的盛朗:“要出门?”
“去一趟公司。”盛朗打着领带,“要开个会。”
“盛夏服饰”的总部就设立在T市,总经理是高薪聘来的专业人士。盛朗作为董事长,尽管个人业务很忙,却还是会倾注相当大一部分精力在公司的运作上。
“打扮得这么骚包,还以为你要出去勾三搭四呢。”林知夏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盛朗今日一身公务正装,深灰色的丝面衬衫和黑色西裤,系一条浅灰条纹领带,打着温莎结。头发整齐地掠向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面孔俊朗夺目。
笔挺的西服约束住了男人身上那一股兽的野性,却也将他本就健美的身段衬托得如高山上迎风挺拔的青松。
林知夏其实很喜欢看盛朗穿正装。
这个男人西装革履的样子极具禁欲的诱惑,工整的衣衫下是蓬勃的活力。而且每次看到盛朗打领带的时候,林知夏就觉得嗓子眼有点痒。
盛朗挑了一支百达翡丽古董表戴上,又弯腰吻了吻林知夏的唇。
“昨晚还没吃饱呀,你这个大胃口的小奶瓶。今天在学校要乖乖的。哥下午回来再给你做大餐。”
林知夏把发热的脸埋进枕头里,过了片刻才说:“别解领带。”
“知道。”盛朗笑捏了一下林知夏发红的耳朵,“你每次看我扯领带的时候,眼睛比我的还绿。”
林知夏闷在枕头里,彻底不吭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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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一连四五天,盛朗都很忙碌。
他一早出门处理公司的事,洽谈客户,巡店。傍晚又赶着准时回家做饭,表演花式扯领带给林知夏看。
真是既能上厅堂,又能入牙床,内外一把抓的划时代的好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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