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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时,手机响起了来电铃声。

是孙明珠。

一接通,这姑娘特有的爽朗清脆的笑声就传了出来:“哈哈哈哈!小夏,听说你独守空闺,不甘寂寞,给盛狗戴了一顶绿帽子!”

“……”林知夏捏着眉心,“盛朗在干吗?”

“正拍着戏呢。”孙明珠说,“补拍几个镜头,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杀青。这穷山沟里找个有信号的地方可真不容易。你知道我现在站在哪儿给你打电话吗?简直……等等,林子里有什么?不不,我刚才看到有个影子晃过去……”

孙明珠在那头紧张兮兮地和身边的人交谈。

“你赶紧回剧组里吧。”林知夏听着也很不放心,“荒山野岭的就别瞎跑了,万一给熊瞎子抓去做媳妇儿……”

“这地方确实不是人呆的。”孙明珠抱怨,“可风景是真的好,难怪导演非要来这里取景。”

“盛朗怎么样?”林知夏问,“条件真的很艰苦吗?”

“苦了谁也不会苦了他呀。”孙明珠说,“放心,你男人在哪儿不都被当做皇帝一样伺候着的?我看他演得挺开心的。第一次触电,在这么大制作的项目里接到男三,和影帝有那么多对手戏,挺不错的了。”

孙明珠大学本科学的是新闻专业。毕业后,孙明珠鸿运罩顶,被招进了T市的电视台,做了一年采访记者。

这份工作看着光鲜,其实收入并不高,工作也繁重,而且台里官僚作风盛行。孙明珠这种耿直爽利性格的人来说,在这环境中呆着十分难受。

恰好那个时候盛朗要回国创业发展,要组建自己的团队。

孙明珠既是老友,专业和工作经历都对口。盛朗一问,她便一封辞职信拍到了那个总口头骚扰她的领导脸上,跳槽进了盛朗的工作室,做了一名经纪人。

盛朗如今人正在川西高原深处一处景色堪称人间天堂的地方,拍摄他人生中第一部电影。因为拍摄期拖长,盛朗的行程被耽搁,孙明珠特地跑去剧组里守着捞人。

“他喜欢就好。”林知夏穿过综合教学楼的广场,朝食堂走去。

林知夏其实挺想听盛朗和他说说话的,想听到那个男人低沉醇厚的嗓音,听他撒撒娇,说点俏皮话,惹得自己面红耳赤。

但是盛朗拍戏很忙,而且剧组所在地的信号特别不好。盛朗平时也只有抽空爬到小山顶上才能给林知夏打一个电话。

“下次再进山拍戏,得准备一台卫星电话才行了。”孙明珠说,“这里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只有牧民才会过来放牧。对了,你这事我还没有和盛狗说。怕他知道了,戏也不拍了,直接回来把那个野男人给徒手撕了。还有最后几天就杀青了,我可不想再出什么幺蛾子。”

“哪里有什么野男人!”林知夏啼笑皆非,“你让他给我好好拍戏,杀青了和我说一声。我在家里等着……”

一个人和林知夏迎面撞了一下。公文包撞掉在了地上,书本跌落了出来。

“哎呀,糟糕!”那个女生惊呼。

林知夏匆忙收了手机,蹲下来收拾。

“真对不起!”对方和她的朋友帮着捡书,“是我没注意。”

“没关系的。我也没注意。”林知夏起身,拍着公文包上的灰,朝对方笑了笑。

闯祸的女孩没什么特别之处,可目光落在女孩的同伴脸上时,林知夏略微一愣。

那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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