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给饿了半天的老狼倒满了狗粮,开了个罐头,然后把林知夏拖进了卧室里,吃他自己的专属狗粮去了。
小别胜新婚,等云消雨散,都已经是后半夜了。
林知夏闭上眼,直往梦乡里坠。
隐约感觉盛朗从身后把自己紧紧抱住,鼻子在自己脸上脖子上嗅来嗅去的,真像一头确认所有物的狗。
这份霸道,让林知夏觉得很有安全感。
林知夏一口气睡到清晨,被生物钟唤醒。
盛朗的睡姿很不好,总爱把林知夏搂着压着,害得林知夏醒来后半边身子都发麻。
林知夏抽出被压着的胳膊,无奈地看着趴在胸膛上呼噜酣睡的男人。
睡梦中的盛朗,又憨又傻的,让人想捏他的耳朵,揉他的狗头。
林知夏注视着恋人的睡颜,心中爱意泛滥如泉。
这样一个初夏的清晨,置身这样一间安静温馨的华宅里,享受着清闲静好的岁月,是十五年前的林知夏完全不敢想象的日子。
十五年前,林知夏才十二岁。
他在那年初夏的雨季里,认识了一个男孩 ,叫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青梅竹马成长向,攻受杰克苏
互相甜宠坚定1vs1,有成长的烦恼,有拼搏的艰辛。
第2章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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