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都跟你没关系。”菲索斯板着脸回答。
“哎呀,都是做生意,您别这么冷淡嘛——”掌柜道,“我知道您手里肯定有其他好货,不如这样,您把东西一次性全卖给我,楼上那间屋子您想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您看如何?”
菲索斯这下明白过来了,这掌柜多半是刚才去集市上卖掉了自己给他的吊坠,大赚了一笔,所以现下想从自己这里赚到更多好处。菲索斯思索片刻,有了个想法:“其实我手里的确还有点好东西,也可以卖给你,但我要你帮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您说来听听。”
“我这次来赤港是来看病的,但守城的卫兵不让我进去。如果你能帮我进城,并带我找到个好医生,治好我……朋友的病,我的东西就归你了。”
掌柜的鼠眼一转:“这……您得先给我看看您都有什么好东西吧?”
菲索斯知道掌柜这种小市民不好糊弄,于是回到屋子里,从行囊里找出了一个戒指。这戒指是纯银打造,正中衔着一颗滚圆硕大的变色猫眼石,周遭围着一圈水晶。这戒指是他当年大胜蛮族后从敌将的手上夺来的,一直被他当作荣誉的纪念带在身边,他本想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把它拿出来卖,可如今他身上已无更多值钱的货物,只好横下心,带着它来到掌柜面前。
见到这戒指,掌柜的眼睛都要从眼眶子里跳出来了。他脸上毫不掩饰地挂着贪婪,伸手要摸,却被菲索斯躲开:“先帮我把事情办了,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掌柜恋恋不舍地收回手,转过身去打了打算盘,终究还是没能抵住诱惑:“好吧,一言为定!”
菲索斯和客栈掌柜约好,第二天早晨假扮成他的助手,跟着他去城里进货。掌柜出门的时间很早,菲索斯也早早就起了床。
见维洛瓦还在沉沉地睡着,菲索斯小心穿好衣服,准备出门。可在走过维洛瓦床边的时候却被拽住。
“你怎么起这么早……”
维洛瓦声音飘渺,手虽然抓着菲索斯的袖子却没什么力气,看上去疲惫极了。菲索斯俯身在维洛瓦额头上落下一吻:“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你要去哪儿……去干什么?”
“去城里,给你找医生。”
维洛瓦愣了一愣,手抓得更紧了:“我不要看医生,你别走好不好,我不想一个人……”
不知是因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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