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十四五岁的模样,已经慢慢在长开了。
红着眼睛,长开双臂,单薄的身形挡在头发凌乱满脸红痕的女医生面前,“这里是医院,不是你们坑蒙拐骗的地方,有事可以叫警察来!”
男生处于变声期,声音都吼嘶了,被人高马大的患者家属推搡着,跄跄跌跌,又跑回来,固执的挡在医生和护士跟前。
“来啊,我未成年,我不怕你们!”梗着脖子,从小就侠肝义胆,在医院里长大的,他对医护有感情。
但他保护了长辈,老师,兄姐,没能保护自己的妈妈。
甚至在不久后,患者耀武扬威的住在医院不肯走,把病房里塞满了自己的东西,出于人道主义,医院只能忍气吞声。
林羽之从那以后就很少去医院了。
跟着父母到A市出差交流学习的唐行天,刚刚高二,他被自己父母挡在身后,看着明明一脸少爷模样的林羽之,英勇孤傲得像只白鹤,任他们奚落讽刺谩骂,眼睛都不眨一下。
唐行天被深深的吸引住,不过在那之后,林羽之就只在他梦里出现过了,还是那个场景,高昂着下巴的少年,身形单薄却倔强的少年,成了唐行天在每个苦学的凌晨的脊骨,成了他年少时候的全部渴求。
也是因为林羽之,唐行天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选择了成为一名医生,选择执刀。
与那个在高中三次被劝退的垃圾败类,被父亲送回老家三次的孤僻叛逆的男生。
判若两人。
那天夕阳照红了半边天,S市的枫叶如霞云,唐行天投完一个三分球,转身跑开的时候,看见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林羽之。
尽管已经过去了四年,但唐行天依旧一眼就认出了他。
一贯淡定从容的唐行天,心跳如雷,不管监控,直接从球场外围的铁网翻了出去,听不见身后朋友的嚎叫,冲到林羽之面前,短短不足一分钟,他想了千万种措辞。
“好久不见。”
“我见过你。”
“我叫唐行天。”
但都在看见林羽之陌生的神情之后冷却了下来,他心想来日方长,直接扛起了对方的行李箱往新生宿舍走。
“为了帮你们新生扛行李,我暑假在家可是练了一个月,现在总算派上用场了。”唐行天自己都觉得这个话笨拙可笑,但林羽之信了。
唐行天把自己从回忆里拉出来,笑了一声,“打球去不去?”
徐煜眼睛一亮,“去啊,走走走,我脱单就靠篮球了。”
说完,徐煜还不忘安慰唐行天,“天哥,咱不急,你说,这都在一个学校了,还怕什么?来日方长嘛。”
唐行天顿了一下,“嗯,来日方长。”
他跟林羽之小兔崽子,来日方长,杠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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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训飞快的结束,半个月的军训,也让同专业的人都相互了解了一些,结束后的当晚,班里就要开班会,除了辅导员跟大家正式见个面,班助说两句话,就是竞选班干部。
叶娴是班主任,因为有事不能到场,班里学生全权交给辅导员。
林羽之对这几项都不感兴趣,赵粱也不爱搞这些,两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排,努力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但只要林羽之在的地方,就没有所谓的光照不到的角落,第一次跟林羽之坐在一个教室,明亮的白炽灯,男生漂亮又张扬的面容,都让前后的人忍不住偷偷看他。
林羽之投了几个看得顺眼的同学,就只等着辅导员放人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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