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不再是情侣,我也还可以继续粉他啊,你不要疑神疑鬼。”
陆熙杭不说话,只沉默地盯着林回,盯得他浑身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谁知陆熙杭却忽然笑了笑:“也有道理,改天我遇见那个凌云霄,也一定跟他打声招呼……想必他一定很厉害吧。”
“啊,哈哈哈……”
林回尴尬得只会哈哈了,他听得出来,陆熙杭在嘲讽他,只不过不说出来罢了,有谁路遇爱豆会专门捧一大束玫瑰,还单膝跪地表示爱意,更何况陆熙杭还知道他们有过一段……
林回想转移话题,忽然抓起桌上的钥匙:“对了,我们现在就出门吧,去商场给你买些日用品和替换的衣服。”
陆熙杭自然没有异议,心里却产生了新的疑惑——林回的态度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奇怪,他跟这个凌云霄,到底怎么回事?
11、女装好不好?
鱼幺/文
林回以前被剧情和渣攻一起欺负的时候就恶狠狠地想,等他挣脱这狗剧情,一定要包养个像夜明珠一样漂亮的小白脸,有事没事就带他去街上逛,拉仇恨。
现在,虽然他还没挣脱狗剧情,却先一步包养了一个夜明珠一样漂亮的小白脸。
就是嘛,包养要趁早,干嘛管这狗剧情?
陆熙杭走在前面,林回在后面盯着他,时而瞄瞄他的窄腰,又瞄瞄他的长腿——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衣服底下的窄腰藏着什么样的腹肌,长腿又是什么样的肌肉线条。
……
等等!他怎么这么好色,走在大街上居然想这些东西!
林回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急忙移开视线,低着头往前走,却发现陆熙杭脚步不停,根本没察觉到他在进行什么思想犯罪活动。
呼……还好。
林回的精神稍微放松了一点,视线又不经意落在他手上,陆熙杭可真是个各方面都十分完美的小白脸,手长得也好看,每一根手指都修长白皙,却又兼具有力的骨感,能把力量美和形态美融合得这么到位,就算在这小说的一次元世界里都算十分优秀。
啊,好想牵这只手啊。
林回眼馋地盯着陆熙杭的手,却迟迟不敢妄动,不是他太矜持,而是因为两人终究只是小白脸和金主的关系,又不是情侣……做那么亲密黏糊的动作,担心会被陆熙杭误会。
林回正想着,走在前面的人忽然停下,然后回手一把握住了林回的手,并用力将他拉到身边平齐的地方。
林回一惊,却听身边的人漫不经心地道:“跟上点,人多的地方也不怕挤散了。”
林回下意识看了看周围——哪儿人多了啊?周围稀稀拉拉的,根本没有什么人嘛。但是他很快又看到了不远处的两个姑娘,两个人神色兴奋,跃跃欲试地握着手机,似乎想上前搭讪,而作为被“想搭讪”的人,陆熙杭满脸冷漠,又变成了好像那天晚上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冰山模样。
林回被他拽着往前踉跄了几步,忽然明白过来他为什么要牵自己的手,这家伙是不想被搭讪,拉自己出来当挡箭牌才这么做的吧。因为一般女孩子都比较矜持,就算鼓起勇气想跟谁搭个讪,发现人家有对象了也就不好意思再上前。
林回没把手抽回来,却想,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还不如以后出门戴口罩呢。
果然原本打算上前搭讪的女生看到陆熙杭的动作之后,就没再凑上来了,反而偷偷拿出了手机,兴奋地对着他俩咔嚓咔嚓拍了几张,陆熙杭没理会,林回有些担忧地回头看了她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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