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裁剪贴切的白外套裹着他略单薄的肩背,明明是简单的款,愣是给他穿出了晚宴上华服美衣的既视感。
艳压群芳。挽挽不正经地想。
“你在看什么?”康公子大概也感受到她的目光,和四面八方的不一样,这人目光直勾勾的,看她脸又单纯得很。
“我在看水色。”
康公子就是那块玉,顶顶的,水色透亮,非要说就是那玉里顶级的羊脂白玉。
“嗯……是不错。”康公子以为她在看他手里那块料。
他跟挽挽讲和氏璧的故事。
“有时候东西是宝,但放在不同的人手里拿着价值就不同。别人看卞和献玉是觉得卞和执着慧眼,可我看来,卞和拿着玉是没用的,只有到了合适的人手里它才能大放光彩,卞和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要献玉。”
“最后多出来的只是一个传奇色彩的噱头。”
“你看他,两条腿都被砍了。”
挽挽一时凝噎,“是挺惨。”有眼光不忍让明珠蒙尘,结果被砍了腿,那大王属实很狗。
话说那个年代都是些毁三观的故事,齐桓公手下一个臣子杀了自己的儿子做肉羹给桓公吃,居然还真吃了,并觉得这人十分忠心。
还有伍子胥那事,楚平王和自己儿媳乱伦,被伍子胥他爹劝谏,一怒之下杀了人一家百口,连家丁仆人都不放过,后来伍子胥绝地反杀,把楚王拖出来鞭尸。
这些事,真是日了狗了。
卞氏这故事读来,也是凄惨,王权任性。
“那这大王太坏了。”挽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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