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问:“要不要吃点东西?”
上班时站了一下午,中间也没什么休息的时间,饭点时间又紧,她只来得及塞两口面包。刚才她一出来的时候,就闻到了饭香味。
屈之于饥饿感,陶然点头说:“好。”
沈临高中以前跟着姑母在国外生活,姑母是个极其懂生活的人,吃穿住行,无一不是讲究。沈临从小跟在她身边,常年耳濡目染也跟着学了不少。
回国之后,他不顾沈之仁的安排,执意回到母亲故居读完高中课程。后来大学不听沈之仁意愿挑选了最南方的临城大学,大学读到一半,他又申请了美国纽约大学,不顾沈之仁的反对,以最快的速度出国。读完研究生课程他好像也乏了,不再折腾,在华尔街工作一年,抱着第一桶金回国创业。
可以说,26岁之前的沈临几乎是特立独行,很有自己的主见。如一道自由的风,穿梭于世界各地。
他的生活与世界都很宽阔。他也有能力与精力去折腾。
沈之仁偏爱这个小儿子,虽然嘴上时常斥责,到底不愿忍心折了他的翅膀,暗地里该帮的也没少打点。
陶然坐在餐桌前,脑海里过滤着刚才听到的电话。
沈临舀了碗皮蛋瘦肉粥摆在她面前,说:“鉴于时间有些晚,先吃点填肚子。”
墨绿色的瓷碗,晶莹透明的小瓷勺,也是恰到好处的淡绿色。
他了解她的喜好,处处都透着迎合与讨好。
陶然吃了小几口,虽是低着头,但她能明显地感知沈临盯着她看。
她将餐巾纸对折两遍,擦擦嘴角,抬眼看向沈临。
四目相对,两人都带着淡淡的笑意,不过含义不同。
于陶然是讽刺,她问:“沈临,你到底想做什么?”
沈临看看她手里的折叠得规规整整的纸巾,收回目光,半是感慨半是玩味地说:“除了那天学校里,从什么时候起,你不叫我小叔了?”
陶然别开眼,对此并不作答。
沈临伸手抚住她肩膀,将她扳过来,他仍旧笑着:“说话。”
这样的他并不陌生,从前跟着他去过几次公司,他工作时的态度跟现在没什么两样。
陶然轻声问:“必须要叫吗?”
她这么问,不在沈临的意料之中,他松开手。过了两秒,他替她定声,“当然。哪怕你从沈家摘出去,说到底你还是沈家的孩子,还是我沈临的侄女。这点是不会变的。”
长长的一段话,句句说得头头是道,字字在理。
这番话像无数把箭,箭箭不落地插在陶然的心窝上。
她了然,原来费力弄这么一出,到头来还是为了这句“小叔”。
灯光之下,晶莹透亮的小瓷勺泛着阵阵微弱的光亮。
陶然如他愿,她轻声唤道:“小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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