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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裴煜”就是她的改造目标。

原著剧情一样狗血,也没比邱家的故事好到哪里去。

女主是个恋爱脑的傻白甜,本人除了善良漂亮以外也没什么优点,整天不是舍命救人就是舍命救狗,要不是主角光环在,十条命都不够作的。

好在光环巨大,不光没把自己作死,还狗血地舍命救了男主的爹。

后来她家出事,女主卖身葬父,被男主的爹买回来,说是做个小丫鬟,其实是当成小女儿在养。

男主也把这女孩子当成自己的童养媳。

这事情本该是个甜蜜的养成故事,霸道少爷和傻白甜小丫鬟,甜甜蜜蜜快快乐乐。

然而少爷小时候也是个皮孩子,没谈过恋爱,改不了小男孩的臭毛病——比如,欺负喜欢的姑娘。

女主整天被他欺负,又发现他越长大越帅气,忍不住恋爱脑发作。

一边讨厌他,一边暗恋他。

…………也还算是挺甜的。

结果男主没看出来后者,只以为女主真对他讨厌的不行。

有次恶作剧闹得厉害,把女主给推下水,又自己去捞上来。

两具年轻的身体湿漉漉贴在一起,这个年代又没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保护措施,难免擦枪走火闹出点人命来。

女主还傻乎乎的以为男主又是在恶作剧,哭着从家里逃跑了。

就这么撞上了男配裴煜。

裴煜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平常几乎从不出门,性格阴郁又冷淡,整天一副对世界毫无眷恋的样子。

那天听院子里扫地的丫鬟聊起花灯节,他难得来了点兴致,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戴上兜帽手套和面具,偷偷摸摸出门去看。

然后撞上了女主,撞掉了面具。

已经怀孕的女主昏倒在裴煜的怀里。

再后来,有裴煜的仇家过来找他麻烦,昏倒的女主又适时醒来,再次舍命救人。

她人倒没事,孩子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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