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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童峻也表现出了恰当的喜欢,还在身上试了试。

  那天叶钦是真的很骄傲,因为那套深麦色的西装,从臂肘到手腕,从肩宽到腰身,尺寸都是那么合适。而童峻本人,头发揉得有点乱,一缕碎发像是逗号一样垂在眼前,显得他有一种独特的桀骜不驯,咧开嘴笑的样子却是惹人爱的孩子气:“好看吗?”

  后来那段时间叶钦把这件衣服拿给童峻穿过两次,他怕童峻穿腻了,就把它收起来了一阵子才重新拿出来。

  “怎么又是这一件啊?穿过两次了吧?”童峻虽然是笑着,却隐隐露出来了不耐烦。

  叶钦也不知道童峻的记性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他能记得一件衣服穿过几次,却不记得这件衣服是自己送他的。

  他当时还是努力了一把:“你穿着好看啊,所以我想看你穿。”

  童峻脸上的笑散了一些,却依然温和:“叶钦,可是我今天要出门的。这种档次的衣服,穿两次就够了。”

  叶钦回忆着当时那个场景,把那套麦色西装从衣柜里取了出来。

  卑微总要有个限度,如果控制不住它的深度,就要控制它的长度。他在爱童峻的这件事上彻底失败了,能做的只有及时止损。

  好也好,坏也好,反正也就到这了。

  但这套西服到底寄托过自己的一片心意,叶钦宁可亲自让它压进箱底再不重见天日,也不希望哪个不相干的钟点工把它打包送进保洁中心。

  他看了看自己的两排衣服。

  一面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礼服,也都是为他量身定做的。童家没有礼服穿第二遍的规矩,而且衣柜必须是满的。

  但他现在不是童家的人了,也就再没有穿这些衣服的立场。

  他走到另一面衣服前,这都是平常他用自己的积蓄买的日常装,体积小分量轻,大多也都不需要小心翼翼的对待。

  他找了一口轻便旅行箱,把这些自己买的衣服收了起来都卷好了装进去。

  到了这时候,叶钦才发现其实自己在这所房子里值得留恋的东西其实很少,他和这里一切的牵连都是靠童峻维系的。现在他和童峻离婚了,那这里的东西也就都成了别人家的东西,没什么可舍不得。

  叶钦一手提着西服防尘袋一手拉着旅行箱,最后一次走过餐厅时,他看见鱼缸里游着的两条小金鱼,不由停住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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