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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三回就能打成一片。

  聊到兴头上时,孙亚清对方寻说:“刚开始还蛮看不上你,以为你是个为达目的八面玲珑的虚伪好人。”

  方寻的脚已经好的差不多,解了忌口,聊天的空隙都在埋头苦干大吃特吃,听孙亚清这么说,也不介意,咽下嘴里的毛肚后说:“你没有误会啊,第一次给你送药膏,就是为了博取你的好感,有目的的。”

  这原本就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被方寻说破,孙亚清反而觉得这人更真实:“那现在呢?”

  方寻:“现在也是有目的的。”

  诺诺在旁笑骂了一句:“智障。”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还装什么高尚呢。”方寻笑嘻嘻的说:“和你一起吃火锅很愉快啊,交朋友不就是为了取悦自己嘛!”

  才只见过三次面的人,要说感情多深厚,孙亚清自己都不信,但彼此相处愉快,却是共识。

  她喜欢方寻。

  孙亚清开心的举起饮料杯(方寻和诺诺都要开车,没喝酒):“敬火锅朋友。”

  “干杯!”

  ……

  假期结束后,方寻才认真思考阿颜跟她说的事情。

  站在书架前,手指滑过一排一排书脊,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书架上一大半居然都是生物化学相关的专业书籍。

  随便抽出一本,翻开里面到处都是她写的潦草又密麻的笔记。

  生物化学不比政法类——多看些书、记住理论,灵活合理运用在案列中就可以通关的学科。

  她落下的实在是太多了,虽然高中三年,她仅凭自学和偶尔向墨水瓶请教,掌握了高中生理化所有知识点,每次做他们的试卷,成绩也都不俗,可那都只是皮毛。

  上大学后,她失去了继续学习的环境;和墨水瓶谈恋爱耗费了一些心思和时间;高中时那种全心身投入、连走路都在演算方程式的干劲也削弱了很多;诸多因素的影响,她的心态也发生了改变。

  或许,上大学后,她内心深处才真正放弃吧!

  现在重拾这些学科的话,她得重修大学四年的专业内容,以现在的状态真的能坚持下去吗?

  如果不重修,那她只能去当一个平庸的老师——方寻清楚,她成为不了一位真正的好老师,或者做一份只消磨堕落人意志的文职工作,其他的,她也不会啊。

  可,即便重修了,她也未必能在这方面有所成就。

  但至少,可以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当时要是不那倔强自负就好了!

  不过,年少轻狂嘛。就当是别样的人生体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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