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寻有时候对他真的很无可奈何,有时候甚至都怀疑,自己怎么会喜欢这样一个人呢?
他们明明是同龄人,都不过二十二三岁的年纪。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五六岁青春年少的孩子,但好歹也是初出茅庐、初生牛犊不怕虎、干劲十足的年纪啊!
可方寻却觉得,墨水瓶比她爸爸都要深沉老练,不可捉摸。
平时,在他脸上都很少能看到十分鲜活生动的表情。
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笑笑;不开心了,云淡风轻的皱皱眉,什么情绪一到他脸上,就像是被削弱稀释了一样,变得不易察觉。
方寻小时候的梦中情人,是那种阳光帅气,单纯热情,笑起来一口白牙晃眼、笑声能让整条街都感到快乐的人。
可程陌完全相反,他心思深晦如海,毫无少年朝气热血,低调的恨不得把自己变成一个隐形人。
然而,方寻毫无原则的,深深喜欢着他。
可能是:喜欢他那张就算面无表情也依旧让人着迷的脸;
喜欢他那双在不经意间望向她时,专注深情,温柔的仿佛目含星辰银河的眼睛;
喜欢……
程陌单手解开西装扣子,大步流星的往里走,一只脚刚迈上楼梯,方寻从万千思绪中醒来,立马抬手示意他:“停下,别过来。”
程陌目光平静的看着她。
方寻倔强的扬起下巴高高在上的回视着他。
在这场无声的对峙中,程陌毫无意外的先败下阵来,他无奈的叹息了声,把脚收了回去。
方寻傲娇的扭过头去,哼了声:“你就站在那里把话说清楚。”
“你先坐下,别用那只脚站着。”十六岁变声后,程陌的声音就这么迷人了。
音色低沉,优雅稳重,有种大漠孤烟的苍凉凄美感。
说话的时候,这种感觉稍微弱些,唱歌的时候最动人,方寻每次都被他的歌声,感动的默默流泪。
他们每年的纪念日,方寻定的礼物,就是听他清唱五首歌。
方寻想了想,闹归闹,不能伤了自己,便善如流的坐了下来,双腿并拢,踩在下一级台阶上,姿势乖巧。
分不了手!
方寻强烈的第六感发出了这样的讯息。
因为她见到墨水瓶时,没有难过,心里还是一片欢喜。
只是,她很奇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会说出这种损敌一千自伤八百的话来。
程陌背对方寻,在台阶上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了脚边的那本书:
“没有要分手,信息是我发错了。我只是有一点点生你的气,又不知道该怎么让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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