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开始。
“被告,你对原告提出的证据可有疑义?”
“没有。”
“原告,你对被告提出的证据可有疑义?”
“被告提交的证据,我们有疑义。”
“什么疑义?”
“从小说发表的时间线上,可以很清晰地看出被告的每一段更新均发表在北投白马青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写手黛茉更新之后。”
奚筱静气得心塞,全凭意志压制着发抖的手。
“公司签约写手的所有版权,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即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而自在公司旗下青衫文学网发表文字之日起,所发表文字上述版权即归北投白马青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我们可以看到,被告提交证据,力图证明她写这篇小说的时间是在黛茉发表之前,而众所周知,文章发表之前,必然要先写出来,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被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她没有抄袭原告签约写手的文章。此外,由于被告提交的是硬盘数据,鉴于数据可以篡改,我方对此证据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你再说一遍!”奚筱静拍案而起,“你凭什么怀疑!凭什么!”
“被告肃静!”审判长敲着法槌。
何律师拉着她,宁远骋冲到了护拦前,被夏冰死死扯着衣袖,而对方的律师指着她厉声道:“请注意你的态度!你在恐吓我的当事人,我保留起诉你的权利!”
“原告肃静!”
“被告,你有什么要补充的?”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认为原告的质疑没有依据。本案的重点是原告认为我的当事人剽窃其某位签约写手的作品,我的当事人举证她发表的作品系独立完成,且时间点清晰,在原告发表之前,直接驳斥了原告的指证。而对方律师刚才所说‘文章发表之前,必然要先写出来,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句话完全不成立,网站的很多写手都是当日现写现更,如有必要可以了解并申请取证。并且,我方的电子证据是司法取证,真实性不容质疑。所以,这份证据是直接的,完全能够说明我的当事人没有剽窃任何他人作品。”
何律师思路清晰,辩驳有力,宁远骋和夏冰暗暗叫好。
审判长与审判员低声交流了几分钟,宣布休庭。
奚筱静长出了一口气,对余家林的憎恶更加深了几分。
第四十六章
法庭上剑拔弩张的时候,大鹏战战兢兢地来到于总的办公室。
“宁远骋呢?在忙什么!电话也不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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