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穗沉甸甸挂在麦梢,风吹来金黄的麦子如同波浪般摇曳生姿,空气里随处可闻小麦的清香。
站在田边上,赵春雪深呼吸一口气,默念着收获,眨眼的功夫,四块田地上的小麦消失无踪,同时仓库内的格子里出现了小麦图片,下方写着数量四十斤。
仓库内的小麦是没有脱壳的,随身农场里也没有能把小麦捻磨成粉的磨盘,赵春雪有些遗憾,按捺下对各种面食的渴望,去翻看农场商店。
赵春雪打算换种新的农作物种植,最好能种植些西红柿黄瓜红薯之类既能当水果又能做菜的,这样等到一成熟,她就能吃上新鲜的蔬菜了。
不用像现在这样半饥半饱的,饿肚子了。
仓库商店内,琳琅满目的蔬果农作物,只解锁了小麦和玉米,小麦售价五个金币,玉米售价10个金币,偏偏赵春雪金币数是个大鸭蛋,好在仓库商店会收购货物,卖掉一半小麦以后,赵春雪获得了50个金币,买了三颗小麦种子,一颗玉米种子。
剩下的二十斤小麦,赵春雪打算找个机会带到县城里去卖掉。换点钱去吃顿好的。
天知道来了这个年代以后,她有多久没吃过一顿干饭了!
从随身农场出来,赵春雪左右探查了一遍,看家里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活计,顿时一亮,蹑手蹑脚跑到门口,一面还偷偷觑着其他人的神色,跟做贼似的,生怕被人注意到了。
紧接着,嗖一声,人影消失在门口。
王大花瘪嘴,只当没看见,跑出去才好呢,等会子回来没饭吃,看她怎么办!
叶柔心念微动,意识到赵春雪恐怕是跟在赵建国后脚,一块儿进县城去了,应该是去给手里的小麦找买家换钱,这个年代这种买卖被称为投机倒把,抓到了那是要坐牢的,叶柔忍不住替她捏了一把汗。
中午,赵建国还没回来,赵小苗跟王三海带着独子王兵赶着点到了。
王大花乍一眼差点没认出来这瘦成皮包骨,脸上鹳骨深深,显得两只眼斗大如铜铃的女人是自己模样秀美的小女儿!
再一看女婿,身上只剩一层皮,四肢水肿,骨瘦如柴,跟赵小苗比起来,也没好到哪里去!外孙比起两人来倒是好些,三岁的娃儿跟不到一岁的婴儿差不多大,捏着父母的衣角怯生生的缩在边上,看得王大花眼泪簌簌落。
“我的苗,你咋成这样了呢?”王大花抱着赵小苗狠哭了一顿,“你婆家是不是没给你吃饭呐?遭雷劈的老太婆,敢这么磨搓女儿,我活撕了她!”
赵小苗苦笑,事实上如果不是她娘来喊她回家,她跟王三海两个人都快活不下去了。
王三海家里是出了名的儿子多,他爹妈一口气生了七个儿子,除去最小的老七,前头的六个儿子都娶了媳妇,生了孙辈。家里人口一多,口粮消耗得快,王三海他娘怕不够吃,竟克扣几个媳妇孙女的口粮给儿孙,活生生逼死了一个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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