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唷!小祖宗哎——!”老妈子喊道,却并不敢丢开她,又十分着急她的金耳环,赶忙叫她身边的小丫头去捡。
温自华回头一眼便瞧见了,他几步上前刚弯下腰来想捡,眼前出现了一双网织别花的平底鞋,那两朵红色的花鲜活鲜活的,温自华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它们别在脚上。
他好奇地抬头看去——眼前一个微笑着看着他的妇人,她像春天里的风、空中淡淡的云,她的气息是飘浮在高处永远不落下的,好似她并不真的存在着。她简单地挽着头发,全身上下并不见半颗珠宝装饰,穿得也素,并且她又高又白,活像白瓷雕成的观音像。
她先一步低身捡起耳环,走过温自华身边时,亲切地拉他一块过去,她将耳环放回到老妈子掌心里后,让温自华也坐下了。
“吃点心吗?”她坐下后第一句话便问。
温自华嘴唇发干,并不回答,送他来的男人先上去热烈地打招呼了。
温自华正坐在那小女孩边上,她一蹦一跳,他的屁股也跟着在沙发上直颠,先不说他此刻处境还顾不顾得上喝饮料或者吃点心,就即便他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也是不敢上手拿一块的。
妇人看似一个劲地和那男人聊着些什么,时而却拿眼角的光瞥他,她瞄见温自华底下的一只小手总轻拉住女孩的脚腕,怕她跌下去似的,妇人的心里顿时被化软了,虽然她并不知晓,温自华这是照顾顽皮的弟弟而留下的习惯,可就这一点,让妇人定下了心。
命运是眷顾他了吗?温自华被留下来了。
隔天,他见着了这家的老爷,一位个头很高的老爷子,锃亮的光头,留了两撇浓厚的胡子,看起来有六十上下,其实他的夫人——也就是那位亲切的妇人,也是有四十好几了,只是完全看不出年纪来。
前两年二人才生下一个宝贝女儿,可以说是博命养的,夫人因此落下了病根,身体日渐衰颓,老爷爱妻心切,不肯纳妾,又因自己年纪实在也大了,便认了这没有儿子的命。
认是认了,可一来女儿还小,二又因是个姑娘家,往后打理家业恐有诸多不便,便想着从八方亲戚家过继一个男孩来,既当是儿子养大,最重要的是未来能成为倒插门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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