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顾西亭笑着说,“不错,怎么,又想当兵了,”
胡嫩扬了扬眉,笑而不语,出去了,这次,是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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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胡嫩总说抱不动她,却,走哪儿都喜欢抱着她,两个人真成了他说的“我偷你身上的药味儿,你偷我身上的药味儿”,可不,都是药罐子,用的方儿还都大同小异,干脆,一个罐子里熬算了。
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胡嫩也相当坐得住,完全也静得下来,在庙里,不七入定一天,胡嫩有时就躺她脚边可以睡一整天。不七发现他精神有时候还没自己好,比自己还衰,像现在,不七已经不咳,他还在咳。
胡嫩生活品质相当高,一切用度非常精致,可以说,他比不七更挑剔,不过,他比不七能干,人家挑吧人家有出息自己做,不七挑,她又不会做,挑多了可不只惹人嫌。
现在,不七也能吃胡嫩做的东西了,当然,第一次,叫她开嘴,真是不晓得下几大功夫。
胡嫩给她炒了碗芦笋炒饭,饭端出来,颗是颗粒是粒,扮上芦笋的清香,光视觉就非常诱人。
不七不吃。
说过,炒的,她只吃晓卿的。
胡嫩端着饭坐在她跟前,也不做声,就是望着她,
不七也不理他,她盯着佛祖,感觉佛祖的眼睛盯着那饭,
呵呵,这场景,很好玩。
胡嫩夹起一根芦笋凑到她唇边,他还真敢!
不七个拐性子一上来,手一呼,饭都给他打翻咯,
胡嫩还是不说话,又去盛一碗,还那样盘腿坐她跟前,还望着她一会儿,还拿筷子拈一根芦笋凑她唇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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