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一走,江母就拧起了眉头。
她坐在江父旁边,忧心忡忡道:“月月这孩子我瞧着是不错,漂亮也乖巧,但是,她那个爸妈,实在是……有些荒诞。”江母一时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要不是李婉青到处在外面说,直到传到我耳朵里我才知道,哦,我儿子居然谈恋爱了,还是跟朗家的小姑娘,还是两家长辈介绍的。”
江父在一旁喝了口茶,没说话。
江母又道:“好在这小姑娘我瞧着还算不错,随了她奶奶。江珩这孩子我知道,他一旦决定开始,就肯定是上了心的。我就是叫他们回来吃顿发,他倒好,竟然提前二十分钟偷偷摸摸给我的打电话,嘱咐我和善一些,不要吓到小姑娘,这可真是……”
“儿孙自有儿孙福。”江父打断了她的唠叨:“我们家向来婚姻自由,他喜欢就随他,总归是跟他过一辈子的,你瞧着好不算数,要他自己喜欢才行。”
江母叹一口气:“我知道,我就是感叹一下。不过眼看着就30了,他终于是开窍了。”
“所以,你就放下心吧,由他们去了。”
路上。
朗月坐在副驾一直拼命回想着,自己刚才在江家有没有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做什么不合适的事,从进门到离开,这一整个过程在她脑海里来来回回播放了许多遍,都快被她翻烂了。
江珩瞧她一个人坐在旁边安安静静的,不明所以的问:“怎么了?”
朗月有些忐忑:“如果叔叔阿姨如果不喜欢我怎么办?”
江珩失笑。
两人在一起住了这一个礼拜,江珩认识到了一个全然不同朗月。以前被她精心伪装起来的骨子里的小心翼翼,不自信,敏感,全都暴露了出来,对比起她以前的骄傲与乖张,江珩只觉得她令他更加心疼、更加怜惜。
江珩一手把着方向盘,腾出一只手握住朗月,安慰道:“放心吧,他们会喜欢你的,就像我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抓住假期的小尾巴,二更送上~
☆、偏爱
周六那日大清早,朗月终于去掉了额头上的纱布。伤口正在愈合,缝合后的伤疤像一条粉嫩的小虫子,蜿蜒的趴在她额头。
“很丑吧?”朗月站在洗漱台的镜子前看了半晌,问。
江珩站在她身后,揽着肩膀将人转过来,然后微微俯下身,仔细的看了看后,道:“不丑。”
闻言,朗月笑了笑:“真的?”
“真的。”
每个女孩子或多或少都会在乎自己的相貌,额头陡然间多了一个伤疤,横亘在脸上,朗月不介意是不可能的。
但好在江珩不觉得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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