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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双巧手,虽然不会绣花但做的衣服和纳的鞋底儿都非常不错,据说当年还给革命战士做过千层底儿的鞋子,不仅结实耐穿还美观。大队组织了一些手艺活做得不错的老婆婆小姑娘,一来这些人下地干活也做不了什么,二来也算是给大队创收了。

  能够靠手艺挣到工分而不用下地,这是丁婆子最得意的事情之一。另一件事当然是大儿子出息,当兵转业后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不用回到乡下干农活,工人……那可是最体面的。最重要的是因为他条件好,才能每个月都按时孝敬她。

  “娘,我们回来了。”

  “谁回来了?”

  丁婆子正在自家院子里缝衣裳,今天没什么事儿,她就把家里的衣服都拿出来缝缝补补,缝得好还能多穿两年呢!听到外面传来动静,她下意识地抬头望去,就见自家大儿子背着背篓从外面大踏步进来,立即就笑了。

  “原来是大郎啊!你们可有些日子没回来了。”

  **********

  丁婆子把大儿子带回来的东西都收进自个儿屋里上着锁的橱柜,又用碗舀了半碗为端午节准备的红薯干出来,还顺手抓了一把塞在丁瑶的衣兜里。

  “揣着慢慢吃。”

  “谢谢,奶奶。”

  红薯条看着黄澄黄澄的十分好看,丁瑶倒也没嫌脏,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嚼了嚼。虽然她怀疑丁婆子肯定没洗手,不过长辈的一片心意,丁瑶并不会拒绝。

  “好吃吧,你奶奶这手艺在整个大队都是一绝,爸爸当兵那会儿就想着这口。”丁振华拍着丁瑶的小脑袋满是感慨,结果下一瞬就被自家娘给拆穿了。

  “也不知道是谁说自己吃红薯吃得想吐?”

  “那不是当年咱家穷给闹的嘛,顿顿红薯,还没个花样。”而且那红薯还不好吃,硬梆梆的。

  “有红薯给你吃就不错了,你还挑呢,闹饥荒那几年多少人家连树皮都没得啃,观音土烙的饼子你肯定没吃过吧!”

  丁婆子一点儿也不给儿子面子,要说苦日子,这些小娃子哪里他们这辈人过得多。丁振华只能挠了挠头,不再提起这事儿。他十几岁时就已经参军了,在部队里不说吃得多好,至少不会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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