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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十年的感情也不是说没就没有的。

  沈家和裴家从祖辈开始就交好,从很小的时候,她就认识裴铮了,只是真正喜欢上裴铮的时候是高中。

  那个时候,在青春期的她,感情细腻丰富,裴铮英俊嚣张,家世卓越,喜欢上并不是一件难的时候。

  而让沈情陷进去的是高中发生了一件事情。

  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学校被人记恨了,有一天单独出来被一群混混盯上了。

  裴铮刚好路过,在一群小混混的手里,徒手单挑众人救了她,她至今都记得那天下午,裴铮穿着白衬衫,黑色裤子,袖子撸起来,露出精瘦的臂膀,动作敏捷而厉害。

  她虽是道了谢,但英雄救美的桥段,往往会让被救的女生不可收拾的陷入了进去。

  她明知道裴铮只是顺手救了她,无关其他,但喜欢这种东西就跟种子似的,一旦种在了心里,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所以,她喜欢他,想要嫁给他,哪怕开始的时候,裴铮并不在意她。

  她原以为铁杵磨成针,总有一天裴铮会看到她的好,会喜欢她,但三年的婚姻让她彻底清楚了。

  有的事情是强求不来的。

  她怕自己睡不着,便吃了点安眠药,沉沉的一觉醒来,她发现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她开了手机,便被里面满当当的未接电话吓住,除了公司的电话就数方甜的电话最多,昨晚还好,今天早上开始,几乎是每隔几分钟就要给她打个电话。

  沈情显然是被吓到了,赶紧给人回电话。

  不会出了什么事吗?

  她一回电话,对面的嗓门就开了,“沈情,你死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再打不通电话,我就要报警了。”

  “我活的好好的,别咒我好不好。”沈情满头黑线,这几天刚和人说第一句话,居然是死不死的,听上去就晦气的很。

  “那你在哪里?”方甜松了一口气,她昨晚就打算找沈情出去玩,但是打不通电话,晚上有可能在和老公做运动,但第二天打不通就不正常了。

  她是沈情的闺蜜,自然是知道裴家那一帮子人对沈情不好,就怕万一起争执了,不会把沈情谋杀了,她急急地奔过去,吃了闭门羹,打发她说是沈情昨天就走了。

  她越想越不对劲,就怕沈情出了事情就麻烦了。

  方甜到了玫瑰公寓,看到沈情好端端的活着,她总算是放心了,她把脑子里之前想的话一说,沈情就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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