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徐良这个大胖子本来是死活都不肯卖给方勇肘子的,但是听方勇说他这卖来是做好了拿去卖钱,然后得了钱再给唐晚买好衣裳的,就同意了。
不得不说徐良这个人奇怪是奇怪的很,可能是跟唐晚真的有缘。这谁的面子他都是不给的,但是一说到是为了给唐晚买衣裳就二话不说的把方勇想要买的东西都给了他,还大方的给他打了个折。
徐良这个大胖子愿意便宜出售他手中的肉可是第一次。
方勇向来都是没有做过买卖,加上长的高大,这严肃起来的时候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徐良很是怀疑他会不会做生意。可是方勇说,凡事都有第一次,他之前没做过,难道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吗?做生意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还能不会了?
就这样方勇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做买卖。
他是知道镇子上有一个叫黑市的地方,他打算把他做的这些酱肘子,卤猪头肉,卤猪耳朵的都拿到黑市上去卖。不是他不想光明正大的买,主要是这镇子上那带红袖章的人多,这要是光明正大的卖,那这些东西别说卖不卖得出去,全部都会被美名其曰充公的。
那黑市名字不好听,但是买的也都是一些老百姓们需要的东西。可以说有这样的地方存在还是很不错的。方勇之前在部队的时候学习了些字,也算是能看懂书的人。一个机缘巧合的机会,他拾得一本叫做经济学的书。只是他虽然认得字,要看懂那样晦涩的书还是有些难的。不过表面的意思还是能看懂的。
现在国家施行各种票,但是以后这用钱交换的时代肯定是会来的。
方勇面上沉闷,但是心思灵巧的很,也许也是之前当侦查兵时练就出来的敏感神经,他其实之前去镇子的时候就有悄悄的观察镇子上那些商贩了。一般大家都是到供销社买东西,但是有些东西供销社没有,最重要的是,那些粮票,布票之类的比较紧俏,一般每家的票证都不算多的。所以黑市的产生是必然的,也是历史的潮流。
方勇有预感,这黑市在不久的将来必定是会成为光明正大。
他想好了,明天除了卖酱肘子跟猪头肉那些,他还准备了一些自制的跌打损伤的膏药。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方勇就把所有东西的准备好了,身后一个前几天刚刚编织好的新篓子放着几个刚刚炖好的酱肘子,肩上还挎着一个布包,布包里是他自制的一些跌打损伤的膏药。
唐晚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瞄了一眼窗外的天,“这天都还没有亮,我好困还想再睡一会儿?”
“乖哈,这集市啊就是去的早点才好。我找了一辆牛车,等会儿你就在牛车里再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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