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就更是没有积极参与了,经常是吃了饭就走了,没参与后续活动。
这次算是他活跃度最高的一次了。
“对哦,我好像也没有听傅斯南唱过歌。”
“那就情歌对唱了。”
“我算是发现了,我们吃一晚上狗粮了,完全是我们自找的。我同意这个提议!”
“老傅你不会是五音不全吧?那我就更想听一听了,头一次可以见识到老傅还有不擅长的事情。”
“没事,蔓语会给他找补回来的。”
沈蔓语是在参加同学聚会时,唱过歌的,嗓音特别又好听。
“对呀,而且情歌对唱重点不在于好不好听,在于情歌对唱这件事本身!情意浓就好了!”
“唱一个唱一个!”
见大家都赞成这个大冒险内容,傅斯南偏头,看向沈蔓语,低声问道,“那我去选歌了?”
等她点了点头,他笑了笑,才去点歌台点歌,将歌曲置顶,又拿起沙发上的两个话筒,递了一个给她。
前奏一出,是沈蔓语高中时第一次在班上表演的曲目——《想把我唱给你听》。
当时沈蔓语唱那首歌时,人站在讲台上,眼神就时不时地扫向傅斯南。
班上同学没少起哄,台上老师一脸懵逼,没理解为什么这首歌的反响这么大。
现在这首歌名在大屏幕上一显示出来,大家起哄的力度比之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了现场氛围到这个程度了了以外,大家还总有种“我当年就嗑到真的了”的兴奋感。
傅斯南拿起话筒,富有磁性的嗓音从音箱里传来。
“我选这首歌,不止是因为想和蔓蔓情歌对唱,还因为我还欠她一句话,我想唱给她听。”
他话音刚落,刚好进入第一句。
是女生唱的部分。
沈蔓语没控制住,嗓音一抖。
第一句话和那盘狼人杀一样,再次试了水准。
还差点没跟上节奏。
迅速调整过来,唱了接下来的几句,“趁现在年少如花,花儿尽情的开吧,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芽。”
傅斯南的声音开始进入。
“谁能够代替你呢?趁年轻尽情地爱吧,最最亲爱的人啊,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出乎刚刚以为他五音不全的人的意料,嗓音清爽明朗,歌声不仅好听,还有点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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