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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连悟:“对。”

  “我从没那样工作过,不过,我也有自己的工作。”

  程连悟:“哦?和珊竹说得不太一样。”

  我早已经习惯大家把我讲成无业游民,如果非要每天都到同一个地方报到、接受规则和固定时间的挟制才能称作有工作的话,我确实没有。

  “我的工作是写诗!”原本我已经很少这么正式地说出自己的职业,因为很容易被嘲笑、误解,仿佛对大家来说写诗不可以称之为工作,是多么难以置信、遥不可及的事情。

  “好工作。”

  程连悟的这句话是我听过的对我的职业最为友善的回应了。

  “我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我说。

  “写诗能养活自己吗?”果然,他也不是对诗歌完全没有误解的人。

  “我不是为了养活自己才写诗,而是因为喜欢。”我正色道。

  “很好。”程连悟站起来,“我们走一圈吧。”

  他始终没有靠近落地窗,只是从里面朝外看。

  “之前每一次我都是下午来,比起日落和夜晚,现在外面看起来太平庸了。”走了一会儿,我打破了沉默。

  程连悟:“这么说,你好像很喜欢这里。”

  “心情低落的时候,如果刚好是晴天的话,我会到这一带看落日,偶尔会上来。”

  程连悟:“你变换心情的代价蛮高昂。”

  “好心情无价。”

  程连悟听了,欲言又止。

  最后,我们在上面的餐厅里随便吃了一些东西。

  分别的时候,程连悟定睛看了看我,我以为他有话说,等了一会儿。

  “再见。”最终他什么也没说,我一边道别,一边想,以后我应该不会再做这么荒唐的事情了,哪怕写诗挣不了多少钱,哪怕我没有所谓的“工作”。

  “秋秋——”程连悟喊住准备下车的我,“我恐高的事情,别告诉别人好吗?”

  他忽然这样没有距离感地叫我令我一阵惊愕,却——很羞耻地,我居然不反感他对我忽然而来的亲近,难道是因为他的声音好听吗?

  我肯定,他一定听到了亭子里的那个人这样叫我。大约是因为我没问他和新娘的事情,他也没问为什么那时我会落荒而逃。

  我看着他,点点头,一边心想,让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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