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重点不一样,苏新雨侧重于追忆校园生活,而叶陶也是展未来。
苏新雨笑叶陶假大空,叶陶也笑,她也觉得,不过是应院里领导的意见,只能硬着头皮上。
有的没的说了一通,苏新雨忽然问,“小叶子,你大学四年干过最牛逼的事是什么?”
她这个人若是推心置腹的问,肯定会自己先贡献她的回答,“我呢,最难忘的是……大一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我当着几千人的面唱歌和他告白,那种勇气,可能一辈子也就一次了。”
“结果呢?”叶陶问。
苏新雨大学单身了四年,也就是说她的表白失败了,她想象不出还有人能拒绝的了像苏新雨这样的娇艳玫瑰。
苏新雨自嘲一笑,“结果……结果就是那个男生竟是我妹妹的男朋友,如果没意外,过几天她就是我妹夫了,狗血吧,太他妈狗血了。”
叶陶憋笑憋的很辛苦,“是有那么点狗血。”
苏新雨问,“你呢?”
“我……”叶陶顿了顿,在想,到底哪一件算得上苏新雨口中的牛逼。
其实,在去桐洲前,她的大学生活真的很简单,简单到乏味,上课兼职回家,每天三点一线,特别规律,不过多的参加学校活动,也没有加入社团和学生会,真的把每一分的时间都用到了挣钱学习中。
是在去桐洲后才发生了改变……她遇到了沈时节,把第一次动心留给了自己的老师,在他身边找到了久违的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宠爱,那最牛逼是……圣诞节那天,自己想强吻沈时节?
不不不,那天太糟糕了。
或者是,回到宜城,在沈时节在篮球场上对董书宣告主权时,自己并没有退缩,反而接受了他……应该是吧。
“我知道了。”叶陶还在思考,苏新雨在那头炸呼呼的说,“当然是拐走了我们桐大经管院最受欢迎的沈美人。”
叶陶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堵住了心口,喘不上气。
牛不牛逼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很后悔,因为这样,沈时节才离开他大姐给他规划的牢笼,想给她挣一分光明。
她这一年,总是在想,如果自己能忍住,不袒露自己的想法,那沈时节是不是就可以一辈子都待在桐洲,还做一个教书育人的老师,也许那样,他的余生注定平凡,可至少他不用遭受现在的一切痛苦……想到这,她甚至觉得唐青姿那一巴掌打的太轻了,踹的那几脚也不够力道。
两人都是以最放松的姿势坐在转椅上的,因为苏新雨的这句话,两人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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