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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短袖好性感!”就像匹恶狼,看着她的锁骨,眼神却有种说不出的干净。

  孟平生愣住,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合上书,将领口往上拉了拉,遮住锁骨,然后尴尬笑了笑,冲出书店。

  那天,沈禹城还觉得奇怪:“小说呢?”

  “别说了。”平生道:“遇到一个猥琐男。”

  “猥琐?”沈禹城着急道:“那你没事吧?”

  “没事。”孟平生吸了口气:“我跑的快,有个男同学,以前一个学校,他突然对我说,我穿短袖好性感。”平生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以前怎么没发现,他不仅脑子不好使,眼光也不怎么样。”

  地震前一个学校,他们就传温韬脑子有毛病,是个神经病,经常做一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事。

  沈禹城猛地盯着平生打量,看到露出来的锁骨,他摸着下巴说:“脑子也许是不好使,但眼光不差啊。”

  孟平生感应到他评价的部位,立马将领口拉高,第一次骂他:“沈禹城,你混蛋!”

  沈禹城骑着车,笑着道:“蘑菇头,你错了,我不是混蛋,是流氓。”

  很快,两人都把猥琐男同学当作插曲,没放在心上。

  来清江高中将近一学期,孟平生发现她坚持的最久的事除了读书就是看小说,一个炎热的中午,沈禹城吃着饭,孟平生突然道:“我想写小说。”

  沈禹城顿也不顿道:“那就写啊。”

  “我的意思是,希望以后以这个为生,赚钱养活自己。”

  沈禹城终于停了下来,他打量着她,淡淡道:“虽然你给我写的诗还不错,作文也不错,但写小说,还职业的……你还是再练练文笔吧。”

  孟平生叹口气:“也是。”

第11章 温韬

  这日,食堂打饭的人不多,大多数都在吃饭。

  孟平生他们的旁边坐着一群男生,一桌有六人,坐了两桌,吃起饭来很是粗旷豪迈,沈禹城也是男生,但他吃饭是比较文雅的,餐盘看起来比平生还干净。

  吃饭时,从那群男生中走出来一个人,朝平生他们走来,这人平生恰好认识,就是书店遇到的那个老同桌温韬,他看起来很雄壮,个子大身材肥胖,站在他们边上时,像是泰山压顶。

  于是,孟平生和沈禹城都不吃饭了,静静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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