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往卧室的大床而去。
又夏属于身体十分敏感的那一类人,有被十分熟悉她的顾争这么一弄,确实有了一点感觉,也就随他去了,但她很想问顾争,这么短的时间,你还能行?又一想,大概没一个男人会喜欢被人质疑“行不行”的问题,因此,又夏也不问,随着顾争又回到了大床上。
而事实证明,即使两次之间间隔的时间并不长,顾争确实挺行的。
“要不,我们初八去领证吧。”顾争一边忙的时候,突然开口道。
又夏此时满脑子都是“好累好热好刺激啊”,一时之间并没有反应过来顾争的意思。
“啊?”
顾争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我们把证先领了吧,我想跟你合法同居。”
“为什么?”
又夏可记得上次讨论这个问题是,顾争的意见是“随她”,看起来并不急,现在不知道身原因,居然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了。
顾争怎么可能说是因为“君哥哥”的突然出现有了一丝危机感,先是张修晋那个弟弟,现在又来个哥哥,顾争可不愿以后再出现什么哥哥弟弟的,给他来个措手不及,于是随便给自己找了一个借口,“我这不是一般的证都有了,就差结婚证了吗,听说免费就能领,我想去占国家的便宜。”
又夏听了他这个结婚理由,忍不住笑了场,还笑到停不下来。
顾争满头黑线,谈正经事呢,又夏怎么能这个态度?
于是停下动作,双手仍然掐在她的腰上,挑眉问她,“很好笑?”
那副样子,仿佛在说“你要是说出半个‘不’字,信不信我让你今天都下不了床?”
又夏笑完后,看向他,“你确定是在求婚吗?”
顾争懂了,低头吻了又夏的唇一下,郑重说道:“边又夏小姐,你愿意嫁给会一直爱你宠你疼你的顾争先生为妻,跟他生儿育女,幸福快乐地生活一辈子吗?”
又夏看向顾争,有一点感动,但更多的是啼笑皆非,心里抽空想,此时的他,忽略“衣不蔽体”之外,表情认真,双膝还下了跪,也算诚心?(啊呸!)
“行吧,那就一起去占国家的便宜!”
虽然求婚的场合有点奇怪,甚至连钻戒鲜花一样都没有,但相爱的人又怎么会在意这些?
顾争闻言就笑了,开始更加卖力的继续刚刚的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啊呀,这个结局卡了两天,终于写完了!我翻完大纲发现没什么写的了才完结的,所以,也不算突然吧?哈哈~你们要觉得还有哪里没有交代清楚,或者想看什么,我尽量在番外实现(不一定全部实现),么么哒~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