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天还没来得及看上一圈,便听到了右手边靠窗的地方有人在说话。
穿制服的小姑娘声音有些生怯,很恭敬地对着单人沙发半屈膝,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托着一个玻璃瓶递去。
“宁小姐,您要的热水。”
沙发里的人露出半个脑袋,柔顺的卷发随肢体动作摩挲着靠背的边缘。
“麻烦你了。”
那把嗓音慵懒而妩媚,让小姑娘不禁红了脸,小鸡啄米似地点着头退下。
都不用过去,宁天就能猜到她脸上的表情。
定是眼里噙着若即若离的笑意,饱满双唇涂着复古酒红色,让人止不住想一亲芳泽,话时露出半截贝齿,似是要与你亲密地耳语一般。
小姑娘退到了门口来,兴奋地与同事窃窃私语。
“她真的好漂亮啊!比照片上还好看,真人实在太惊艳了!我到现在心跳都一直停不下来!为什么我今天没有把书带过来!哎!”
耳尖听到这些,宁天不禁哑然一笑。
也不知道什么是从时候起,身边的人都不约而同地中了一种毒。
这毒,名唤宁臻。
剧毒无比,而且还戒不掉。
有甚者如他的好友季清让。十天半个月就要跑一趟澳洲,就只为了见她一面,而且还不一定见得到。
而这位宁小姐,此时正背靠布艺沙发,偏倚在靠枕上,漫不经心地抿着玻璃瓶里的花茶。
她戴着的墨镜一直没摘下,瓶子里积攒的水蒸气涌了出来,在镜面上糊上了一层薄雾,又立马挥散开来。
“囡囡,送你的花。”
闻声,宁臻扭头便迎上了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妖娆,艳丽,像极了眼前的她。
宁臻不语,抬手将别在花朵间的卡片取下掀开。
卡片里头是一行英文For My Queen,署名是Klaus。也无需认真看,她就知道是谁写的卡片。
特殊的‘Q’,只有季清让才会这样写。
墨镜后的杏眼微眯,径直将卡片抛回那团红玫瑰里头。
她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唇线挑衅式地勾起:“他知道我不喜欢红玫瑰。”
像欲望一样在熊熊燃烧的,只需她宁臻一个就够了。
宁天显然没料到会这么快就被识破。
这花也是让店员给挑的,自己全程就说了一句:“是送给女朋友的。”
结果就有了这一百朵红玫瑰。
他讪笑,捧着花在对面坐下来:“大学今天有课,清让实在是脱不开身,就让我买束花过来。你看,卡片都是他亲手写的,心意满满啊!”
女人没有任何反应。
花没她美艳,红得也没她妖冶,送玫瑰还不如直接把自己打包好送到她面前来得痛快。
“囡囡?”宁天犹豫了半天终于开口,手上的花早让侍者收下去了。“要不……我给清让打个电话?”
要知道季清让当年追她追得有多苦,简直恨不得一出生就能认识她,从幼儿园开始约会,一长大成年就结婚,可到现在宁臻都不肯点头。
别说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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