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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上了公交车,林语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张家庄距离A市不算远,坐车四十分钟就能到市里。

  林语必须挣钱,改善家里的环境,离婚,抚养孩子,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钱。所以她要找工作,赶紧挣钱,才能离开那个不堪的家。

  这也是林语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非常的繁华富饶,跟张家简直就是天堂地狱。

  林熙晨也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一双眼睛都看不过来,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也有些紧张,下意识抓住了林语的衣服。

  张夏本来就是个胆小的孩子,更是藏在林语的怀里不出来。只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悄悄地盯着四周看。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收藏哦!

  ☆、带俩娃找工作

  三个人的衣服跟逃荒一样,关键是三个人长得还特别精致,倒是迎来不少的惊奇的目光。

  林语知道很穷,但是有些钱必须花。

  首先林语给林熙晨卖了两身衣服,一双凉鞋。她不要太差了的,尤其是鞋,皮制的,软底,花了八十多。衣服倒是还好,夏天的衣服,轻薄凉爽最好,就这样也花了一百二。

  张夏是女孩子,衣服就贵了一些,两身衣服一双凉鞋,花了二百多。但是小女孩第一次穿上那么漂亮的粉色裙子,高兴地手舞足蹈的。加上她长得好看,店员又多吹捧一些,小女孩倒是瞬间变得自信多了。

  这年头,孩子的衣服就是贵。如今虽然开放二胎了,大多是家里还是一个孩子,跟小公主小王子一样,什么好吃的好穿的尽着孩子用。

  小孩子的服装店,根本就找不到很差的衣服。当然了,林语也不会给孩子买。既然想要照顾好林熙晨和张夏,就会把他们当亲生的一样。关键这两个孩子都挺可怜的,林语不心疼他们,还真的没有人心疼了。

  林语要找工作,自然也不能太寒酸了,给人一个好的印象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而且她现在的身份,连个初中毕业证都没有,还带两个孩子,本来就不好找工作。

  林语尽量省钱,但是一身衣服还有鞋子下来,还是花掉了一百五。三十五的纯白色短袖,五十块钱的蓝色牛仔裤,还有一双带着小跟凉鞋。

  已经尽量做到,虽然是地摊货,但是看着还有些档次,穿在身上显得林语有那么些气质了。

  只是瞬间两千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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