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郎,你是喜欢我吗?”
“你可以先放开我吗?”
“刚刚酒席上,你是不是在偷看我?”
“我……”
“不说我不放手。”
“我是在看你,我觉得你今天穿的这身很好看。”
“你走吧,我有这句话就够了。”
夏纯放开手,颤抖着转身。她听得出真话假话。生平第一个说她好看的男人。
洛晚晚都要跌倒了。夏纯穿的就是绣坊产的珍珠衫。她虽然胖,但是珍珠衫恰如其分的盖住了她身材上的弱点。妆容也跟着洛晚晚化起了清新的淡妆。
而薛蓬,从原著洛艳艳穿珍珠衫,到元宵节姑婆穿珍珠衫,到现在夏纯穿珍珠衫,他至始至终,喜欢的穿珍珠衫的人。薛蓬就是这样奇葩的一个存在。
谁知,薛蓬却拉住了她,“满大街都是穿着你家出产的珍珠衫的人,只是觉得穿在你身上很特别,所以多看了你几眼。对不起,之前元宵节唐突你家姑母,还被你一拳揍蒙……”
夏纯“噗”的一声,又笑了。
“夏姑娘,你不用自卑,你是好看的。”薛蓬知道她一直没嫁出去,被街坊邻里当成茶余饭后的笑料。其实,她性格很好。
薛蓬,你要泡我表姐,我跟你没完。洛晚晚都想脱鞋去揍他。
谁知,再看去。
妈呀,两人亲上了,还是夏纯占了上风……
两人吻了许久,洛晚晚和林颖川的洞房良宵的千金时光都要过半了。
薛蓬:“我娶你。”
夏纯:“薛郎,你知道么?如果将来你变心,你打不过我。”
“……”薛蓬:“那我也娶你。”
这两人在一起了,洛晚晚好无语。问世间情为何物,真是一物降一物……
而林颖川也握了握洛晚晚的手,往她的肩头一靠:“我也打不过你。”
她笑了。
好的男人像书,或许有些封面并不那么绚丽,但是越往后翻,越会发现惊喜。
于洛晚晚在河畔发现林颖川,漫漫黄沙始淘金,她找到了属于她的那颗珍珠。
*
薛家如原著那般倒了,林颖川一己之力,护住了薛家的二位公子,后来调离省城,去了一个新的地方接着当知府。而洛晚晚一边当着知府夫人,一边在新的地方把时尚发扬光大。
许久之后,洛艳艳托人带话,问洛晚晚还记不记得曾经一起吃姑婆家打糕,一起打薛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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