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煎熬死。
她笑了笑:“本以为裴钰郎君是在下失散多年的兄长。”后面的话不必说,眼里的倾慕就代为表达。
裴钰嗤笑:“莫叫郎君,我嫁过人,叫陈裴氏。”
这样的他见得多,本不会管,只等她们自己失去耐心走人了事。只是今儿估摸是太阳烈,晒得人浮躁,心气格外不顺,遂目露凶光:“也莫再跟我,不然宰了你。”
孟晚没应承,裴钰抬步走,待他走三步,孟晚才准备跟上,随即便有一把镰刀横过来,锋利刀刃削掉孟晚一缕发丝。
“不相信?”刀刃在孟晚颈边压出一条血线。
☆、第二十六章 寡夫(3)
生在泥沼里,苦苦挣扎二十年,裴钰惜命,绝不会主动惹麻烦。断定他不会真下手,孟晚眨眨眼,用手指尖捏着闪着寒光的利刃,挪开,避重就轻道:“为何不许跟?”
与成天风里来雨里去的淳朴农民不同,孟晚这个小混混最会偷奸耍滑,是以将自己养得细皮嫩肉,分明不重的一条伤,放在她脖子上,就触目惊心,跟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裴钰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尖,顺势收回镰刀:“少废话。”
在茂密的香樟树林里穿行,裴钰走一会,便要听一下身后的脚步声。
那声音令他心烦,想要拎刀过去发泄,每当这时,衣着考究的少女脖子上,突兀的那条血痕就浮现在他的眼前,浇灭这种冲动。
没有跟得太紧,孟晚不远不近地坠在后面。
物以稀为贵,但凡是值钱的东西,必定数量稀少,难以拥有。草药也是如此。生在路边的,长在庭院的,野草一样生命力顽强的,都卖不上价钱。只有开在悬崖峭壁,且期短的,才值得做一回买卖。
穿过树林,盘山路越来越窄,最后不得不侧身,紧贴着山体才能走过去。
这座山不算高,但稍有不慎,□□凡胎,摔下去免不得粉身碎骨。
裴钰要采的草药就毫不起眼地贴伏在山体上。有时需要踮着脚才能够到,有时则得攀上去,伸长了手臂。他做足准备,脚踩实又试探数次才会向上一步,而后左手紧抓着岩石突出的棱角,右手缓缓去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