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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是她毕生之憾,她知道,福襄也知道。

  那之后,两人勉强相安无事。福襄很少叫她姨娘,可每一次这么叫,必然是动了怒,借此警告她。看来这一次夜归之事,她是真的抓到了福襄的痛脚。

  谁叫福襄不安分的?除了有一张好皮囊,她哪一点比孟葭强?不就是托生了个好肚皮,就把孟葭踩在脚下。她不配!就该被孟葭压着,永世不得翻身。

  于侧妃心中恶意翻涌,面上却依旧笑容温婉:“郡主快来见过王爷。给他陪个不是,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常卓屏声静气在在一旁当了半天鹌鹑,闻言,小声帮腔道:“是啊,姐姐,给父王认个错吧。”

  年年睨了常卓一眼:这个二愣子,都被于侧妃忽悠瘸了,连好赖都不分。不过看在他好歹知道叫人给她报信的份上,年年决定不跟他生气。

  她向上座脸色铁青的顺宁郡王盈盈一礼:“父王,女儿今日出去,听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不知道父王有没有兴趣听一听?”

  顺宁郡王恼怒:“福襄,我问的是你私自半夜出去之事,休要东拉西扯。”

  年年只当没听到,径自道:“故事的开头源于一句诗,‘杏花著雨胭脂透’。”

  顺宁郡王的脸色变了:这句诗,正是他当年写给蓝胭脂的定情之句。两人初遇,正在微雨时节,杏花开时,佳人一笑,更比花娇。他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当即在锦帕上写下这句前人的诗,包了贴身的玉佩丢了过去。

  两人也曾郎情妾意,你侬我侬,没想到,最后竟会酿出大祸,害了王妃性命。

  福襄怎么会知道?是巧合还是……顺宁郡王惊疑不定地看向年年。

  年年讲起了故事:“从前有个美丽的百夷姑娘,她有着牛乳般的肌肤,星辰般的眼睛,鲜花般的红唇,部落里许多英俊勇敢的小伙子爱慕她,可惜她却一个都不喜欢。她喜欢汉人的文字,汉人的礼仪,一心想嫁一个有学问的汉人公子。

  “十八岁那年,她在重元寺后山的杏花林中邂逅了一个汉人男子,她被他一句诗打动,不顾族人的反对,执意嫁给了那个男子。可等到她跟着男子回家才知道,那人身份尊贵,家中早已娇妻美妾俱全……”

  “别说了!”顺宁郡王脸色阴沉,突然打断了她。

  年年抬眼看向他:“父王不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顺宁郡王道:“不想知道。”

  常卓道:“我想知道。”顺宁郡王目光顿如利箭射向他。常卓握了握拳,鼓起勇气,坚定地说了一遍:“我想知道。”父子俩对视片刻,顺宁郡王让了步,移开了目光。

  年年继续道:“那百夷姑娘知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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