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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深巷某处的大排档,这里显然与外面热闹嘈杂的景象不同,在这静谧的犄角旮旯里我以为生意不会太好,哪里知道入蓬内一见,客人并不少,只是很奇怪,这真与外头的热闹不同,不仅深巷安静,连客人们也都安静得多。

  最后一排角落里的某个人举手像领导一样,笑脸打招呼,张开手向我们挥了挥。

  阿齐便引我一起过去了。

  那是一只像抓过猪油的手,既油腻,肤色又不均,黝黑的手上有些白点。比起其他根手指上没修理过的指甲,小指上的指甲更是长,指甲缝里的污垢叫我以为他是干粗活的人。

  我还在想这人的手,阿齐便向我介绍说:“他是孝成,我的初中同学和好友,跟我一样姓刘。”

  当孝成以不怀好意的眼神盯向我们时,阿齐又开始介绍我了,“这是我的小学同学,任俗仪。”

  阿齐可能是怕被误会和起哄,我便没多添一句嘴说是室友。

  孝成突然没劲儿了似的,他那种打量朋友妻的目光顿时消散了。赶忙离座后前倾身体来和我握手,他脸上挂着令人觉得廉价的笑容,一边说着你好你好。

  这样混臭不堪的手活生生要和我亲密接触了,我稍微一握便收回了手,借口饿了马上坐下来杵了杵筷子要准备吃。

  其实他们动筷子之后,我才开始夹的。他们开始聊天吃宵夜后,我也一边吃食一边偶尔搭话。我竟然很自便,没有平常那种因为生人而多少受拘束。也许这和孝成不大体面有关,他要是光鲜亮丽的,在大排档里也是个整衣危坐的作派,我想我就不能那么自便了。

  吃着食物,我不由地打量起面前的孝成和阿齐来。

  天渐冷了些,孝成上身穿得很暖和,最下头却很凉快。他脏脏的夹克里是扣错了扣子的衬衫和起求的灰色秋衣,军绿色的松紧裤被穿得松散宽大还拖地,也许因为脚上是一双底薄的人字拖。他脚上的大拇指有神经抽动似的,不断去夹二拇指,然后就会拱一拱大拇指的关节。有时候也会用脚指头去挠另只脚的脚心内侧。

  至于阿齐整个人再正常干净不过了,看了一眼孝成,再看看阿齐,就会解了心头上的一股油腻。

  这两个人反差强烈,是怎么能做朋友的呢?阿齐前些天还讲过女人的混臭不堪,到了男人这里就不作数了吗?

  平常吃毕,我从没打算立刻就走,蹭吃蹭喝擦擦嘴巴走人的事我不大干得出来,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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