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
“是。”
程星灿有段时间没唱歌了,她大学学的声乐,歌声可嘹亮可婉转,客户是喜欢听她唱歌的,当陪酒小姐时三天两头地唱,也真个是唱吐了,以至于转岗后再没拿过麦,可如今客户有需求,自己还收了这么多小费,今晚就是要她唱破喉咙都欣然愿意。
她走到点歌台前,懒得想歌名了,就从本地热歌榜里随便点了首自己会唱的。
哀哀戚戚的慢情歌,舒缓的吉他前奏过去,程星灿张开嘴,配合曲调以略清凉的嗓音跟随字幕一句句唱过去,即便是逢场作戏,也力求把戏演好以求换来金主的垂怜。
因为沈倬指名要她唱的,所以尽管是男女对唱烂大街的情歌,也没人敢拿起另一只麦克风,她面朝屏幕站立,冷白的光打在苍白的脸上,随着一句“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三分半种的歌曲迎来结束,一阵掌声随即突兀地响起。
“不仅人漂亮唱歌也好听,完全就是沈大老板钟钟意的类型啊。”
打趣的语调,是刚才帮她说过话的男子,边说边用胳膊肘顶了沈倬一下,朝程星灿所在的位置一扬下巴。
沈倬立即瞪回去一眼,视线扫过恭恭敬敬立在一旁的她,蹙着眉头:“咿咿呀呀的,扫兴。”
说她选的歌不合时宜,可她明明事先问过他意见的。
程星灿复拿起麦,对他深一鞠躬:“非常抱歉,请给我个机会,我可以再唱一首欢快的。”
九十度弯下腰,只为请求他的原谅,此刻的她如同货架上的商品任人挑拣,以为转岗就是逃出生天了?
痴心妄想。
就跟坐过牢的劳改犯一样,从进来永乐宫那天起,无论她今后走到哪里,陪酒小姐的标签一辈子都会订在她身上。
“程星灿,我听说你也当了几年陪酒小姐,嘴巴子没少用吧,活怎么越来越差了。”
看吧,就是这样,至死都休想摆脱。
而引人联想的用词,也引来阵极具内涵的笑闹声,程星灿装作没听懂,依旧保持弓腰的姿势:“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沈倬没答她,掀眼皮瞧笑得最大声的方向,“哟,有什么好笑的,说来听听?”
看似和颜悦色,嘲笑她的几人却都讪讪地闭紧了嘴,无人敢接话。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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