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更甚。
在她心里,她是恨他的,恨他的自负,恨他爱她,宠她,唯独不够信任她。
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恨意随着过去时光的累积,越积越陈,轻易不会见光,但却一直存在。
这样的恨压的她整个人阴郁,偏激,每当触及内心,她自省的连那时的自己也恨上几分,恨那时的猪油蒙心,骄傲天真,自大愚蠢。
她离他越来越近,而他与众人谈笑甚欢,间或点头致意,稳重自持浑然天成,唯独再也不是那个会给她脸色和宠爱的清俊少年。
男人自古有一种以生而来的优越感,自尊神圣不可侵犯,她的作为算是犯了大忌。他的自尊被她一而再地无情踩踏,谁能忍受得了。
那一巴掌打醒了这段混沌魔症,年少时的那份男女之爱,像一碗黄连苦水,伤筋动骨,令他苦不堪言。
男人对女人的爱情再满,那也是保护欲作鬼的怜惜之爱,爱情神秘之面纱揭开,在保鲜期里享尽甜蜜,爱情散去之后,寡淡无味,间或苦不堪言。
甩手弃之有时可以毫不犹豫,女人走了可以再找,严重的只是伤筋动骨几天,便又能在时间良药里药到病除,隔几日依然又能纵横三界,环肥燕瘦。
但对弱小的骨肉亲情不同,那是一种打断骨头依旧连着筋骨不容遗忘或隐藏的爱,他们可以把自己骨子里那点柔软细腻全数奉献与他们,可以倾尽所有为他们付出,不计回报与得失。
怎么能容忍他人一而再三的抚触逆鳞。他对她即使比一般男人再深情纵容却也是有所限度。
他做好不计过往,重拾旧爱的想法,也准备好接受她附赠过来的娇蛮任性,却是没有信心抵御她把他当仇人一般憎恨,当傻瓜一般玩弄股掌。
她的话犹在耳边不容忽视“我既然决定不要他,便不怕他来找我要命。”是有多狠硬的心才能做到这一步。虎毒尚不食子,何况那也是她的孩子,他如何能忘记过去这个坎,原谅她。是时候把她拔离心上,自此路人。
他们很快擦身而过,不过一秒之间,周围一群达官显商,平日里精明敏锐,却没有一人留意到他们之间的波诡云谲。
也是,他们庆幸自己从未在脸上留下任何让人疑惑的蛛丝马迹。一旦显山露水便是要黄连糊口,以苦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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