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学了跆拳道,在外公家小区边的小巷里,捡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小男孩。
那个小孩身上穿着脏兮兮的旧衣服,被一群男生围着脚踢拳打,顾朝夕英勇无畏地冲上前,用自己学的整套拳“吓唬”走了坏人。
不小心没注意,打斗中扑到地上,胳膊上蹭破好大一块地方,不停往外渗血。
她没管,首次英雄救美救得很开心。
小朝夕蹲在那小男孩身前,看他脸上身上数不清的伤口,只觉得心疼。
她小心地戳了戳他衣袖:“你不要哭啊,我给你吹吹就不疼了。”
想起刚才听见男生打他时嘴里说的话——
“没妈的东西!”
“你爸没出息,你妈都跟别的野男人跑了,没人要的野杂种!”
“以后别让我看见你,见一次打你一次,我妈说你就是连家都没有的野孩子!”
……
顾朝夕从口袋里翻出一颗糖,剥开糖纸。
手上都不敢用力,她声音小小地说:
“你不要难过哦,吃颗糖就不疼了,他们不喜欢你,我喜欢你呀。”
☆、第五章
好像自从顾朝夕点头之后,一切的流程都走得格外快,第二天两人就去领了证。
红通通的本子拿到手之后,顾朝夕还是没反应过来,自己就这么结了婚。
刚踏出民政局的门,林初薇就来了电话。
顾朝夕接起来。“喂。”
“夕夕,在哪儿呢?我们今天出去玩。”
顾朝夕说:“在民政局。”
林初薇:“?”
“你说哪里?”
顾朝夕重复:“民政局。”
林初薇:“你可别告诉我你是去民政局结婚的。”
顾朝夕:“不然?”
听筒中安静了三秒,三秒之后,爆发出一声完全有穿破人类耳膜潜能的叫声。
顾朝夕矜持地拿远了手机,等她平复后才又放至耳边。
“我靠我靠我靠!顾朝夕你他妈三秒之内给我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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